這八個字不是寫給百姓的,是寫給秦國的。
是寫給秦浩的。
他們知道秦國律不容神,卻依舊選擇把這東西修在邊界,就是要賭—賭秦浩顧慮天下輿論,顧及他親手立下的“人命自章”,不敢下殺手。
賭他會怕自己“過于狠辣”。
賭他在殺了神之后,不敢再殺“人”。
趙應天第一時間登岸,未發一言,直接舉斧,將那尊未刻五官的坐像一斧斬落,神像碎落于臺下,血從祭臺底部滲出。
神像是空殼,但臺下埋的,是人。
三十二具尸骨被挖出,全為流亡信民子女,最小者不過三歲,手腳皆縛,口鼻縫合,咒紋刻入胸前,試圖以“封命祭魂”的方式復塑“神胎基殼”。
趙應天命人將尸體一具一具抬出,列于高臺正前,命東瀛舊臣穗木朝胤親眼看著,不許閉眼,不許低頭。
穗木被生擒后,一言不發,直到第三具尸骨抬出,他才咬牙怒吼:“你們殺神,你們比神更殘!”
“你們把信斬斷,把百姓逼瘋!”
“這些孩子,是他們自愿供的,是他們父母自愿信的!”
“你們以律管命,可你們給他們什么?他們想要信仰!想有活著的意義!”
“他們跪著求神,是他們的命,是他們的權利!”
“你們毀了神,就毀了命!”
趙應天沒動,只冷聲一句:
“你說得好!”
“那就跪下!”
“你不是說他們跪著,是自己選的?”
“那你跪一個我看看!”
“你不是要命?你跪一個我不攔著!”
“這片海是秦的,你要跪,就先跪給我!”
“看我能不能賜你命!”
穗木臉色驟變,渾身顫抖,卻怎么也跪不下去。
因為他知道,這不是儀式,這不是信仰。
他要是跪了,那就等于承認了—
人命不靠神給,靠人給。
那他手里這張“信仰受害者”的皮,就剝不下來了。
趙應天走上前,親手將他踹翻,按頭在地:
“你不是想代表‘信民’?”
“那我就讓你跪給全東瀛的百姓看看!”
“你說他們跪得甘愿?”
“你替他們跪!”
“看他們認不認你!”
“你要是跪完之后,他們愿意供你,我就放你回去!”
“你要是跪完之后,全東瀛百姓站著不動—那你就跪死在這!”
當天,穗木朝胤被押往東瀛文律堂,被百姓圍觀三日,供于堂前,以“偽信者”名目立案。
他被要求當眾念完《人命自章》全文,并寫下悔過之言,自稱“假神之徒、舊信余孽、欺命之狗”。
他不肯念。
文堂不殺他。
只是將《人命自章》全文分成百句,刻在石板上,排成隊,每日讓百姓走過,讓他們自己讀。
他們讀完一句,就看他一眼。
他們什么都沒說。
只是站著。
就這樣站了七天。
穗木再也抬不起頭。
那七天,是他一生中最漫長的七天。
他第一次明白—
原來人可以站著看一個神倒下。
而更恐怖的是,他們站著看,還笑了。
他們不是被煽動,也不是被壓服。
他們是真的,不再怕了。
不是因為秦軍在,而是因為他們站在堂前,看完了律,讀完了那句“我命由我不由神”,再也不信“祭命”的那一套了。
穗木朝胤徹底崩潰,當堂自撞石柱未死,被送往秦律院關押,不得自盡,不得贖命,不得留遺言。
他沒有資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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