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100!”
李哲一下子就認出了這支鋼筆。上輩子他有段時間迷上了寫鋼筆字,也曾經買過英雄鋼筆,但他買的英雄鋼筆是最普通的才幾塊錢一支。
當時,他記得國內最好的鋼筆就是英雄100,他雖然想買,但條件不允許。
李哲從公文包里拿出筆記本,試著寫了幾個字,墨跡飽滿、連貫,書寫得很流暢。
“謝謝,我很喜歡這個禮物。”
與后世多元化的時代不同,這個時代物質匱乏,表達感情的方式也比較含蓄。鋼筆被視為“進步”的象征,情侶之間很流行贈送鋼筆。這個年代電子產品比較少,鋼筆的實用性較強。
見到李哲喜歡自己送的鋼筆,王婷臉上露出一抹輕松的笑意。
對于給李哲送禮這件事,她思考了很久。她還在上學,手里沒有太多錢,而李哲不僅能掙錢,消費能力也高得嚇人。
給他挑選禮品,很難。
要么不合適,合適的她也買不起。選來選去還是挑中了最好的國產鋼筆。
李哲將王婷送到家門口,看著她進了屋子才離開。
對于去王婷家,李哲興趣不大,她又不是一個人住,去了也尷尬。
至于主動跟王婷父母搞好關系這事,李哲興趣也不大。
……
半小時后,李哲返回了蘇州胡同,七號院。
敲開門,就見到王建軍給自己使眼色:“哲子,季老板來找你了。”
李哲進了客廳,就見季鴻賓從茶幾旁站起身,主動打招呼:“李老板。”
“季老板來了。”李哲也笑著回應,“今兒個來找我有什么事?”
季鴻賓從兜里掏出一串鑰匙:“這是前院的鑰匙,明兒個我們就走了。今天特意過來告訴您一聲。”
李哲接過沉甸甸的鑰匙:“機票訂好了?”
“明天下午三點,從京城登機、轉機兩次就到紐約了!”季鴻賓語氣中帶著興奮,交鑰匙時的落寞神色也被沖淡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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