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時年問道:“他們之間的通話錄音可以調取嗎?”
“可以,不過這件事需要公安局出面。”
賀時年應道:“這件事你和李捷局長匯報了沒有?”
“還沒來得及,我待會兒再和他說。”
“好,我馬上到寧海了,我剛好準備去見一見李局。”
李正偉又道:“對了,賀書記。我們檢查高令軍在青林鎮的宿舍的時候,發現一篇殘缺的日記,只有一頁,但信息量豐富。”
賀時年問道:“上面什么內容?”
李正偉道:“上面寫道:我可以不要媳婦,不要女兒,但我要錢,為了錢,哪怕女兒不是親生的,哪怕那個賤人和其它男人茍合,我也無所謂。”
這個消息讓賀時年一驚。
雖然只是短短幾句話,但蘊含的信息量極為龐大。
第一、高令軍的前妻谷艷芬早就在外有男人了,高令軍知道。
第二、高令軍的女兒不是他親生的。
這讓人很容易聯想到,他的女兒是谷艷芬和另外那個男人的。
第三、高令軍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錢。
這是否可以說明,他35萬現金,500克金條以及價值不菲的玉石原石可能來自那個和谷艷芬茍合的男人?
可是高令軍要那么多錢干什么呢?
純粹為了滿足貪欲嗎?
“正偉,保管好這個日記,說不定它是破獲高令軍死亡案的有力線索。”
掛斷電話,賀時年還是有些想不通。
如果宋佳明和胡光忠等人因為吳蘊秋免了他們的職。
他們不忿想要將怒火轉移到自己身上,完全可以用其它方式。
怎么會和高令軍死亡案牽扯上聯系。
下了高速,給李捷打了電話,電話沒人接,賀時年直接去了公安局。
李捷的辦公室門關著,里面隱約傳出人聲。
賀時年知道里面有人談事,也就放棄敲門,再次回到車上。
不多會兒,李捷的電話回撥了過來。
“賀書記,我正要打電話給你!”
“我也有事找你!”
“那就見面再說。”
進入李捷的辦公室,對方站起來迎了過來。
“賀書記,有個女人要見你。”
賀時年一怔,看向李捷道:“什么女人要見我?”
“齊硯山的女人,在國外的女人?”
賀時年一驚道:“梅琳,她回國啦?”
“嗯,她主動找到了公安局。”
賀時年問:“為了齊硯山的事?”
“不錯!”
“那她為什么要見我?我和她八竿子扯不到一起,案子的事我也做不了什么。”
李捷道:“這個女人想要救齊硯山,準確來說是讓齊硯山不被判死刑。”
這就愈發讓賀時年奇怪了。
這件事由縣公安局整理犯罪證據交檢察院提起訴訟,涉及教唆他人故意殺人,極有可能被判死刑。
這個案子肯定是要被送往東華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的。
既如此,找賀時年有什么用?
賀時年想了想,道:“這個女人和你說了什么?”
李捷搖搖頭,道:“什么也沒說,只說要見你,讓我安排,說一切等見了你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