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麗美家庭條件也不好,夫妻倆為了給兒子治病,東奔西跑,沒有治好,錢也花光了。
屋漏偏逢連夜雨,她老公在工廠干活,卷進設備,意外死亡。
老板非說是她老公操作不規范導致的。
最后打官司,判決老板負百分之三十的責任,然后安慰性的賠償了十三萬。
這點兒錢,操辦喪事,給兒子治病,也很快花光。
羅麗美辛辛苦苦把孩子養大,失蹤的時候,韓小龍已經33歲。
筆錄里有寫到,趙培柱問羅麗美,韓小龍以前是否有自己走丟的情況。
羅麗美答很少,只在村子里活動。
然后派出所出警,對烏壩村進行走訪,還有對外圍監控進行調查。
當時是12年,城市里的監控尚且有盲區,更別說鄉下農村了。
僅有北面,入村一條寬一些的水泥路,村口的電線桿子上有監控。
對著村子外面,還沒有夜視功能。
夜晚的拍攝全靠電線桿子上路燈的照明,清晰度有限。
然后查了,并沒有發現。
找了一天,沒有找到。
派出所還擴大范圍,去周邊的幾個村都找了,一樣沒有發現。
當時還懷疑韓小龍可能遇到意外,所以把村子外圍,一些犄角旮旯都找了。
還沿著村子南面的河道搜查了一番,一樣沒有發現。
一直到14號上午,派出所民警在村子里走訪的時候,意外注意到,村子東面村道附近有一口井。
問了才知道,這還是當年集體時期打的井。
以前村里都靠這口井吃水。
后來通了自來水,然后這口井地下水變質,慢慢就沒人再使用,用水泥板蓋了起來。
當時走訪的警察也就是隨口一問,隨便的打開了水泥蓋,低頭一看,呆住了。
井底頭朝下,飄著一具尸體。
案件至此升級,變成了兇殺案。
時任松陵區刑偵大隊大隊長的劉杰帶人出了現場,接手了這起案件。
經查,水中尸體就是韓小龍。
他已經出現皺縮,和輕微腐敗膨脹。
但根據報案時間推測,死亡時間應該是11號晚上。
11號這天晚上六點多,還有村民見到韓小龍。
羅麗美自己也說,她11號上班之前,還見到韓小龍。
當年52歲的她,在鎮上一家服裝廠上班,兩班倒,那半個月剛好是夜班。
晚上八點去上班,早上八點回來,12個小時。
她晚上給兒子做好飯,盯著韓小龍吃完去上班,走的時候大概是七點出頭。
12號早上回來,她并沒有看見韓小龍。
但也沒多想。
韓小龍傻,但精力旺盛,有的時候天不亮就跑出去玩,一玩就是一天。
倒也沒什么危險。
他是傻子,很少有人會跟一個傻子過不去。
而且村子里,乃至于附近的村莊都知道他,丟不了。
所以羅麗美安心的補覺。
結果睡到下午兩點多,起床做飯,出門找韓小龍的時候,才發現韓小龍不在村子里。
問了一圈兒,沒人見到。
她到處找,到處問,但是都沒人看見。
也去附近的村莊找了,依舊沒有發現。
關鍵什么時候走丟的都不知道。
當時羅麗美沒有主意,想報警,然后村里有人說什么報警要失蹤48個小時,警察才會立案。
再加上當時找到了晚上,還有人說派出所下班了。
還有說沒事兒,說不定跑到哪兒去了,總會回來的。
羅麗美小學沒畢業,見識不多,周圍人你一言我一語的,搞得她自己也沒了主意,最后就準備再等等。
她愣是還去上班了。
因為少上一天班,扣一百塊錢。
她叮囑鄰居幫自己盯著,看看韓小龍晚上會不會回來了,回來了就讓他別瞎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