忐忑的過了一夜,第二天一早羅麗美就匆匆回家,問了鄰居才知道韓小龍依舊沒回來。
這才跑去派出所報警。
因此劉杰才做出了死亡時間是11號晚上的推測。
可能是十點之后。
當時鄉下沒什么娛樂活動,很多人都是早早上床睡覺。
八九點村里路上就沒什么人了。
尸檢的結果也基本印證了這一點。
比如胃袋里的食物殘渣,就是11號晚上韓小龍吃的飯。
沈新拿起尸檢報告。
韓小龍身上有多處挫傷,推測生前和兇手發生過扭打。
然后左顳部向上3公分處,有2公分創口,深達顱骨外板。
見線性顱骨骨折,顱骨凹陷,邊緣呈不規則狀。
簡單一句話,就是左邊太陽穴上面一些的地方,被人用石頭砸了。
法醫推測就是石頭之類的物體。
其次,通過體內器官硅藻等信息,確認被害人有生前溺水特征。
所以韓小龍是頭部遭受重擊,深度昏迷之后,又被扔進水井里溺亡而死。
沈新繼續往后翻。
下面就是調查報告了。
烏壩村有217戶,戶籍人口有841人。
并無外來人口。
案發之后,劉杰等人立刻做出推測,是村里人作案。
原因很簡單,村里這口井位置比較別扭。
整個烏壩村,南邊臨河道。
河道東西走向,繞村在村子西南角折向北面。
所以村子三面有主要道路,交匯在村子中間,北面有監控,東面通往大德村。
西面有水泥橋過河。
而這口井,就在東面這條水泥路,距離村口80米,然后道路北面30米的位置。
之所以別扭,是因為原本這一片是空地。
后來批了宅基地,新蓋的房子把井給擋在了后面。
所以如果正常走水泥路,并不能直接看見水井。
劉杰就推測,外來人不一定知道這口井的位置,只有村里人知道。
只有村里人殺了韓小龍之后,才會想到拋尸在井里。
他們對水井附近,還有蓋著水井的水泥板進行了詳細的檢查。
發現了拖曳痕跡,也發現了腳印。
可對方在離開的時候,有意的蹭掉了地上腳印。
而在水泥板上,采集到了極少的血跡。
但經過檢驗,發現是韓小龍的血。
推測兇手是在搬開水泥板的時候蹭上去的。
11號晚上,韓小龍被扔進水井里,一直到14號上午,才發現尸體。
尸體浸泡接60個小時,所以并未在尸體的身上提取到有用的兇手信息。
看卷宗,劉杰的辦案思路很明確。
查韓小龍的活動軌跡,查他和村民的關系,是否有過矛盾。
然后用最笨的辦法,把村里八百多人,有一個算一個,全部摸排一遍,確認他們是否有作案時間。
這是最笨的辦法,但無疑也是最有用的辦法。
可惜,耗費大量精力,調查一個多月時間,并沒有鎖定兇手。
有篩選出幾個嫌疑人,但最后都一一排除了。
最后,找兇器,找第一案發現場。
兇器這塊兒。
劉杰一開始就嘗試把水井抽干了,在水井底下尋找砸死韓小龍的石頭。
他推測兇手可能順手把石頭也丟進了井里。
可惜并沒有發現符合傷口,邊緣有棱角的石頭。
從骨折來推測,砸死韓小龍的石頭是有棱角的那種。
又在村子里到處找,擴大范圍,依舊沒有發現帶血的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