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口鎮派出所并不大。
訊問室也不大。
沈新靠著墻角,默默觀察這個叫張帆的男人。
“警察同志,那狗我真不是偷的。”
“那天晚上,具體哪一天我給忘了,我記得我收車回家,買了半只烤鴨,走沒多遠,這條金毛就跟上來了。”
“它沖我叫,圍著我轉,我一猜它就是餓了,所以我就把鴨頭給它吃了。”
“它吃完之后,就賴上我了,一直跟著我。”
“我還想呢,這誰家狗啊,怎么自己跑出來了。它一金毛,還戴著項圈,很明顯是有人養的,我還帶著它在那附近問了呢。”
“都說沒見過,那我能怎么辦,它一直跟著我,我也就是心善,就把它領回家養著了。”
“至于為什么賣掉它,主要是太能吃了,對了,它還拆家,那我就想著索性賣掉唄,還能換點兒錢。”
“警察同志,我承認我錯了,沒有拾金不昧,然后遇到那姑娘的時候,還心存僥幸心理,沒有第一時間把狗還給她。”
“這樣,我給她道歉,還有我賠她手機行不行。”
張帆振振有詞。
人在慌張的時候,就像之前,沈新一連三問,張帆不知道該怎么回答,極度慌張的時候,腦子根本不清楚,什么事情都干的出來。
而人一旦冷靜下來,就能立馬編出瞎話,掩飾自己的緊張。
所以在刑偵大隊,有的時候抓人,也會現場突擊審,就怕你把人弄上警車,帶回分局慢慢審,這一路上,他人就冷靜了,就能想到怎么應付警察。
很顯然,張帆已經想好了說辭。
而且乍一聽,真的無懈可擊。
女孩兒那金毛丟了快一個月,這么長時間,張帆怎么編都可以。
就說撿的,你也沒法兒驗證。
不過嘛,接警的同事周文洋也不是那么好應付的。
他輕哼一聲,反問道:“那你跑什么呀。”
張帆瞥了眼沈新,顯然來的路上也想好了說辭,道:“我是被嚇到了,主要是你看他多嚇人啊,兜里一掏,還把手銬掏出來了,我好像聽人說,偷狗會坐牢。”
“我怕他抓我,真就是太害怕了,腦子一糊涂就跑了,但這不是沒跑成嘛。”
他指了指沈新。
沈新暗道誰嚇人了。
不過這個解釋還勉強說的過去。
周文洋道:“你不是延陵人嘛,平常住哪兒,這怎么撿狗還撿到南江來了。”
張帆目光微變。
顯然在盤算如何應付警察的時候,他忘記考慮到最基礎的問題。
比如女孩兒是哪里人,住哪兒,這狗肯定在家附近丟的,但他不知道在哪兒。
而且他還是延陵人。
這狗總不能跑大幾十公里,在延陵跑丟吧。
張帆下意識的擦了擦額頭虛汗,然后搖頭道:“那我不知道,反正是在我家附近撿的,那有可能是別人把他帶過去的呢。”
周文洋一拍桌子,喝道:“張帆,你覺得你說這話,我們會相信嗎?”
“反正我說實話了。”
張帆嘟囔了一句,又道:“這狗也還給她了,你們非要說我偷狗,那你們總得拿出證據吧,可不能誣陷好人。”
周文洋還要再說,沈新輕咳一聲攔下他,使了個眼色,倆人來到外面。
沈新道:“周哥,先走調解程序吧。”
周文洋意外的看著沈新。
如果走調解程序,那偷狗這事兒就算完了。
略一遲疑,周文洋道:“也行。”
他想著沈新是不想管了。
一來這事兒不算大,二來很難找證據去確定這狗就是偷的。
沈新知道周文洋在想什么,道:“周哥,我只是說先走調解程序,可沒說不管,這家伙身上還有別的事兒。”
所謂抓賊抓贓。
以前反扒大隊抓小偷,都得等小偷下手的時候再動手,就是得有證據。
像眼前這情況,女孩兒的狗丟了快一個月,時間太久。
假如說有監控拍到張帆把狗偷上車,那好辦,可以清楚的認定他偷狗。
可沒有這種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