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重地,不得不防。
尤其是現在江南錢糧干系著交趾的穩定,前往交趾的船只都要從未來的江蘇布政使司出發,朝廷對江蘇要更加關注。
從前有南京五軍都督府在。
如今南京都督府裁撤后,但北京還在,以京城五軍都督府封賞,如今天下鎮守,皆令出五軍都督府。
巡撫既然以都御史出鎮,這是為了強調其京官身份而非地方官員,那其他鎮守也該如此。
應該區別于總兵。
勛貴、武官出鎮則以五軍都督府身份,太監則以二十四監。”
大明的鎮守國公,本是為軍事而設置,南直隸雖然分拆,可維護江南穩定的宗旨,卻不曾改變,那鎮守國公的職責也不能變。
李顯穆的話很明顯了,以后天下只有一個六部,也只有一個五軍都督府,讓鎮守國公掛五軍都督府的銜,繼續待在南京。
而且國公鎮守應該和總兵鎮守區別開,一個是京官,一個是地方官。
朱高熾聞言沉吟道:“明達你所言有理,黔國公是以都督同知、云南總兵的身份鎮守云南。
如今也該掛掛五軍都督府的都督官職,作為公侯鎮守專用。”
軍政官員體系分開說不上好壞,李顯穆還是希望文官中的優秀人才能進入軍隊,畢竟大明總不能真的依靠勛貴。
但摒棄掉軍隊對國家政策的影響,這卻是必然要做的。
軍隊只要會打仗、能打仗就可以了,其他的東西越少參與越好,這是一種束縛,也是一種保護。
古來太多優秀的將帥因為參與到政治爭斗之中,而屈辱的死于非命。
眾人又商議了一番,一直到日落西山時,才堪堪結束,算是將各種情況都基本上盤了一遍。
只待下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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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內輕外,重中樞而輕地方,是明朝自建國時便執行的國策。
洪熙元年,大明朝中樞執行了拆分建省的政策,自此明朝編戶齊民的省級行政區數量達到了十九個,這項政策進一步削弱了地方實權,使地方官員更加仰仗明朝中樞,是明朝時期央地關系重構的開始。
巡撫制度在洪熙年間徹底確立,中樞朝廷從各方面加強了對地方的監管,往后數十年間,明朝中樞大步向前,從方方面面控制了地方實權派。
從根本制度上,斷絕了地方暴力反抗中樞的可能。——《明朝政治制度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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