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點。
長街上昏黃的路燈,把師徒倆的影子拉的很長。
楊錦文把油門加到底,邊三輪在馬路上開的飛快,他要努力平衡車把手,才能讓車頭走直線。
鄭康蹲坐在車兜里,兩手緊緊抓在兩側的車門。
他嘴里叼著的煙頭,已經被冷風吹熄,他一口吐掉后,大聲喊道:“我說你小子,能不能再開快一點?”
楊錦文一張嘴,風就灌進了嘴里:“師父,這是最快的速度了,改天,您能不能向局里申請一臺四輪?”
“呵……”鄭康被氣笑了,這小子沒聽出自己的意思。
“師父,您帶槍了嗎?”
“開你的車吧!”
“師父,車兜里有雨衣,你一會兒披上,這天看著又要下雨,不要被雨淋著了,小心感冒!”
鄭康沒搭理他,因為車速太快,他被顛的暈頭轉向,惡心想吐。
這車停在分局大院,近十年都還沒開那么快過。
楊錦文瞇著眼,看了看夜空聚集的烏云,烏云的縫隙里,拉出了一條蒼白的閃電。
隨后,驚雷炸響。
“轟!”
今天是九七年、六月三號,按照前世的軌跡,也就今晚,530特大連環殺人案,第二名被害人、江燕在回家的途中遇害。
遇害地點是在下水路的荒地里,她照樣是被一刀捅穿喉管,現場飆出的血跡慘不忍睹。
隨后,她的尸體在一處廢井里被找到,報案的人是三名在野外釣青蛙的少年。
他們發現廢井里臭氣熏天,而且還看見泡在水里的頭顱,嚇得連爬帶滾,哭爹喊娘。
此時,楊錦文的腦子轉的飛快,他清楚的記得當時案卷里所記載的案情。
江燕是百貨大樓的銷售員,她是五點下的班,回家吃完晚飯,看了一會兒電視,便接到同事的電話,叫她去燈光球場溜冰。
燈光球場在城北區的休閑公園里,原本是籃球場。天一黑,這里就被社會青年所占據,一邊溜冰,肩膀上還扛著震天響的錄音機。
起初,打籃球的那些人還和他們發生過沖突,后來發現溜冰確實帥,還能正大光明牽女孩的手,上下揩油。
于是,這些人拋棄了籃球,買來溜冰鞋,笑嘻嘻的加入溜冰大軍。
這個地方,楊錦文和保衛科的同事去過幾次,所以對地方很熟悉。
半個小時后,楊錦文把邊三輪扔在公園外面,鑰匙都沒拔就跳下了車。
鄭康皺眉喊道:“喂,咱們怎么來這里?”
楊錦文頭也不回的道:“師父,你跟著我!”
“我遲早被你累死!”
鄭康罵罵咧咧的跳下車兜,邁著老腿追著楊錦文,想了想,他又往回跑了幾步,快速地拔掉車頭的鑰匙。
越是接近燈光球場,音樂聲就越大,簡直可以用震耳欲聾來形容。
“ha!在那盞路燈的下面
有一個小姑娘在哭泣
也不知道她從哪里來
ha!小姑娘哭得多悲傷
不知道是誰把她拋棄,
她現在該到哪里去……”
片刻后,楊錦文跑到了燈光球場,下面是長長的環形臺階,臺階上坐著寥寥幾個人。
籃球場上密密麻麻全是溜冰的人,人影重重疊疊,根本看不清誰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