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的大火燒起來了后,我和寇勇就騎著摩托車離開了,但茍浩膽子很大,他還在馬路對面看。
他那樣子,好像對那火特別著迷,直到有人喊『著火了』,他才騎著摩托車離開。
我們回到錄像廳的時候,我和寇勇都很害怕,睡不著覺,然后茍浩就說,尸體都燒焦了,公安連人都認不出來,不可能查到我們身上。
我們想想也是,所以就放下心來,茍浩還叫我們回老家待上一陣子,等沒事了才回城里來,我們都是聽他的。”
何金波心里堵得慌,問道:“你說的這些屬實?”
趙雄連忙點頭:“自始至終,我就失手殺了一個人,我不是故意殺人的,我保證。”
“讓他先簽字。”
何金波把記錄好的口供拿給兩位檢察官,何晴看完后,點點頭,確認無誤,便拿給趙雄。
他確定沒問題之后,簽好了字,按了手印。
何金波把口供拿起來,輕輕吹了吹紅色的拇指印。
趙雄問道:“公安同志,像我這種失手殺人的,要判幾年?”
何金波瞥了他一眼,笑道:“失手殺人?趙雄,你聽好了,這麼大的案子,你說你失手殺人,你覺得有說服力嗎?
這份口供,已經記錄在案,你說的是不是實話,我們會調查,要是不屬實,這就是你的罪狀。你自己掂量!”
聽見這話,趙雄的表情出現了慌亂,不斷地咽口水。
連續審了好幾個小時,何金波也不愿意再繼續和他耗費時間。
人雖然抓到了,審訊還得展開好幾輪,不可能一次審訊就能搞定的。
趙雄被帶去看守所后,何金波這組人和江建兵一碰頭,拿著口供一比對,果然是漏洞百出。
趙雄的說辭和寇勇的口供完全相反。
趙雄說自己在一樓前臺看著店,寇勇說看店的是他。
除此之外,在殺害202號兩名被害人時,他們都把殺人推給了對方。
會議室里。
鄭康道:“誰在前臺待著的,這事兒不難證明,當晚,趙建新是去過東風招待所的,可以讓他辨認。”
江建兵搖頭:“他的口供上也說了,他看見的是兩個人,這個趙雄和寇勇當時都在一樓。
最難證明的是,這七名被害者到底是誰殺的,誰先被殺,誰是后來被殺的。”
何金波看向進門的溫玲,問道:“溫法醫,能查清楚七名死者遇害順序嗎?”
溫玲兩手插兜,搖頭:“我只能告訴你,202號房間的兩名死者,他倆應該是死在最后的,前面五個死者查不出遇害的具體時間。”
徐國良道:“管他的,反正都是槍斃,總不能槍斃兩回。”
何金波瞪著他:“說什麼呢!固定證據,移交檢察院,這一項不做了?抓完人就想撂挑子,什麼態度啊你。”
徐國良翻了一個白眼,低頭閉眼,摒去一切雜念,沒幾秒便失去了意識,人睡著了。
這時候,溫玲走到會議桌末尾,坐在楊錦文的旁邊。
楊錦文抬頭笑了笑,繼續盯著趙雄和寇勇的口供看。
溫玲看他表情繃著的,問道:“人都抓了,你還愁眉不展的?”
楊錦文沉吟道:“總感覺有些地方不對勁。”
溫玲剛要問他幾句,何金波的聲音傳來。
“溫法醫啊,小玲同志,202號房間,那具女性尸體,名字叫吳清芳的洗頭妹,能查出是誰侵犯她的嗎?或者說有沒有什麼證據,是誰動手殺的她?”
人雖然是抓了,但固定證據就得靠法醫和技術隊了。
溫玲嘆了一口氣,無奈的道:“像是這種侵犯被害人的案子,其實可以通過dna來認定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