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績、單雄信對他們多不理會,除非碰到認得的,點一點頭。
邊沿著山道而行,徐世績邊叮囑李善道說道:“二郎,翟公對你和丑奴頗另眼相看,任了你旅帥之職。你可不要嫌此職小。咱們寨中,現得任此職者,亦不過百余小率罷了。你才進山,短短十余日,就獲任此職,已屬異數。此是翟公對你的賞識,你可得心中有數。”
李善道應道:“大郎不需囑咐,我亦知曉。”笑道,“翟公任我此職,說來也是看大郎臉面。”
這還用說么?徐世績不是“挾恩圖報”的人,沒有接李善道的這句腔。
他想了下,說道:“二郎,你投到寨里雖也已有十余日,但這些時,咱都在忙著劫船,寨里的情況,俺還尚未對你怎么說過,你還不很清楚。俺大略地給你做個介紹吧。
“咱寨里現有部曲一萬兩千余,駐在這座山上,包括山腳的,共四千多人。咱這此處,是乃主寨。此外,在西南群山、河中島上,各有咱的分寨;加上韋城瓦崗鄉的舊寨,咱寨共計有分寨四處,多則駐兩三千人,少則數百。各分寨,各有主事,主事都是翟公親自任命的。俺和雄信賢兄也各是一個分寨的主事。雄信賢兄主的是西南邊的童山寨,俺主的是東邊河中的鳳凰寨。不過俺倆在總寨另有職分,故未在分寨住。
“說到職分,翟公與你說,咱寨中自有規矩,這話不錯。咱寨里如今萬余部曲,除掉嘍啰,還有些頭領、嘍啰的家眷也在寨里,男女老弱,混雜聚住,外則,需四出擄掠,以供寨中吃用;內則,這許多人聚住一處,也需得有章程管理,才不致混亂。是故,俺幫著翟公定了十條山規。這十條山規,回頭俺給你一份,你牢牢地記住了,切不可違犯。”
李善道笑道:“是。大郎,我心里有數。我是你的縣里人,我今來寨中,投的又是你,而這山規又是你主定的,則我若是犯了山規,大郎你懲還是不懲?卻為難的是大郎了!”
徐世績很欣慰,摸著絡腮胡子,笑道:“二郎,你能想到此處,很好啊,俺就放心了!的確如此,你若犯了山規,為難的是俺。不懲你吧,山規系俺主定,俺若都不執行,還怎讓旁人遵守?不能服眾。懲你吧,你我縣里人,你還救過俺阿耶,俺又下不得手!”
“所以,就請大郎放心,我一定遵守山規,斷不會使大郎為難。”
徐世績對李善道的知情知意甚是滿意,不禁又暗想了一遍:“縣里傳聞,都說這李善道浪蕩兒,恃狠斗勇,好賭貪色,無惡不為,這些日俺與他接觸下來,察其言行,卻與傳聞半點不符,相反,頗有謀略,知曉進退,且懷仁人之心。傳聞之事,半真半假,誠不足全然信矣。”
想著,他繼續說道,“二郎,山規是一。萬余人吃喝拉撒,只靠山規,遠不足夠,因此,咱寨中就各項具體的事務,分也都設了職事。即俺適才所言之‘職分’也。概括來說,寨中的職分可分兩大類,借用朝廷的字眼,一類是軍,一類是政。政者,管的是寨中萬余人的日常生活;軍者,管的是守、掠諸事。你被翟公任的這個旅帥,即是軍者這方面的一個職事了。”
李善道聚精會神地聽徐世績說,聽到這里,說道:“大郎,沒想到寨里,職事分得這么細致。”
“怎么?你來投咱寨時,莫不是你以為咱寨里便是毫無約束,任人無法無天?”
李善道說道:“倒也沒這么認為,想是當有規矩,只沒想到分得這般細。”
“二郎,萬余之眾,聚在一處,不把職事分得細一點,怎么能夠管好?況且,咱現在是萬余人,以后呢?仗著翟公的義名,部曲勢必會更多,這也需寨中及早地把底子打好。”
單雄信一直在聽他倆說話,這時慨然地說道:“賢弟這話沒錯!早四五年前,知世郎就已部曲數萬;兩年前,孟讓攻盱眙時,聞他當時所率的部曲號稱十余萬眾!又孫宣雅、左孝友、盧明月、綦公順、裴長才、郝孝德、孟海公、徐圓朗等諸豪杰,或擁眾亦號稱十余萬,或擁眾數萬,於今縱橫於齊魯之間,攻城破邑,所過處,威風凜凜,著實個個都是聲威顯赫!咱寨里現雖才部曲萬余,且比不上他們,然早晚有一日,也必能像他們,亦眾至十萬!”
“知世郎”,指的是王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