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母親情緒失控,“撲通”跪倒在地,淚流滿面:“兩位領導,一定要為我們做主啊!那橋早有質量問題,暴雨前幾天就發現裂縫,郭支書馬上向鎮上反映,可政府領導各種推諉。村里人寧可繞路也不敢走,我兒子在縣城工作,不知道橋會塌,就走了那座橋……”
說到此處,母親因為悲痛過度,嗓子失聲,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死者的未婚妻接著補充——
“那天雨很大,他騎摩托車速度不快,走到橋中間突然聽到悶響,我大腦一片空白,醒來時已在河道里。他奮不顧身把我推上岸,自己卻沒爬上來——其實他當時可以自救的,他為了我……”
這下子,未婚妻也泣不成聲了。
讓受害家屬回憶痛苦,相當于把舊傷疤一次次地扒開。
這是一種很殘忍的行為。
程琳眼眶泛紅,唐燁也是于心不忍。
程琳輕聲說:“你們坐下吧,今天我們來就是解決這事的。雖然人死不能復生,但要讓活著的人討回公道,告慰死者在天之靈。”
包國華摸著下巴,迅速想出應對之策:“程書記,這事不怪我們,責任在景城公司。而且當時現場到底發生了什么,我們也不清楚,有目擊人說摩托車開太快滑到河里,撞壞了石橋……”
唐燁一陣無語。
他知道,包國華不是什么好人。
但還是沒想到,他不僅可以將自己的責任推得一干二凈,還能睜眼說瞎話。
既然包國華死不認罪,那就只有用確鑿的證據打他的臉了!
唐燁給萬明打了個電話。
通完話,他對程琳說:“萬明找到那天提供證詞的證人了。”
程琳點頭:“讓他們來會議室!今天必須把是非黑白說清楚。”
幾分鐘后,兩個男子被萬明“押”進會議室。
兩人看到受害者家屬,眼神立刻心虛躲閃。
萬明狠狠推了一下其中一名男子,沉聲道:“這小子是混混,因盜竊多次被抓,老實交代,那天到底看到了什么?”
男子疼得齜牙咧嘴,哭喪著臉:“那天雨太大,我跟朋友在家打牌,根本沒出門。”
萬明怒道:“那你為什么說,他們騎車太快落水?”
男子知道不說實話,今天難逃一劫,咬牙道:“那天包國華帶著姓黃的老板來我家,留了五千塊錢讓我這么說的……東子是我小學同學,我為了錢出賣他,我不是人!”
說著,他狠狠扇起自己耳光。
程琳猛地拍響桌面,眼神銳利地逼問包國華:“你還有什么可狡辯的?”
包國華結巴道:“我……我沒有,這小子血口噴人!”
男子見他狡辯,冷聲道:“包書記跟我們村王寡婦有私情!你從我家離開后就去了王寡婦家。當時王寡婦在打麻將,你讓我替她打牌,她回來后,我們一局還沒打完,我們還笑你‘太快了’,三個牌搭子都能作證!”
包國華被混混的話氣得差點背過氣。
會議室原本氣氛十分壓抑。
聽到地痞混混怒揭包國華的老底,大家想笑又不敢笑,只能強行憋住!
場面一度尷尬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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