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琰的酒量是六兩,心里存了事,再加上這酒釀得很純,四兩不到便醉了,竟一頭栽倒在桌上。
恍惚中,好像有人背起了她,順著樓梯往上走。
她掙扎著拿出袖中的銼刀,壓在那人的脖子上,用最后的一點力氣威脅道:
“別想打什么主意,送我回房。”
那人似乎笑了,說一句:“放心,我對醉鬼沒興趣。”
第二天醒來,她和衣躺在床上,一根頭發沒少。
一問,是那個叫許盡歡的男人背她上樓的,開房門的時候,她還吐了人家一身。
這是他們第一次相見。
項琰心里覺得愧疚,想著若是有緣再見,一定賠他一身新衣裳。
可再一想,人海茫茫,哪那么容易再見。
多半只是個過客而已。
……
逃婚的目的地,是大姨家。
大姨嫁給謝家。
謝家隱居在宜興,方圓十幾里都是竹海。
大姨本來說,只能讓她在這里住三個月,三個月后爹娘來接,就讓她跟爹娘回去。
哪曾想,幾天后,謝家來了兩個人,男的姓謝,女的姓裴,他們稱呼大姨為大伯母。
兩人一聽她是逃婚出來的,還是個女工匠,眼里的光就像是狼看到了肉。
幾天后,大姨對她說:項琰啊,你就踏踏實實住著,想住多久,住多久。
項琰總覺得這件事情是謝、裴二人的手筆。
因為大姨、大姨父對這兩人太過百依百順,要星星不給月亮的。
三個月后,爹娘來了,問她為什么逃婚,她老實回答,說她想做個手藝人。
爹娘面面相覷。
爹怪娘,就是你把這孩子寵壞了。
娘反問,你難道沒寵?
這時,大姨父突然來一句:“如果,我們不讓你做個手藝人,你會如何?”
她想了想,答了兩個字:“會死!”
書房里,安靜了,再沒有一個人說話。
良久,大姨父擺擺手讓她先離開。
事后,她聽說,那一夜書房的燈,一直亮到雞鳴時分。
四個大人關起門來說了些什么,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三天后,爹娘什么話都沒有給她留下,便啟程回京去了。
就這樣,她在宜興住了下來。
這方圓幾十里的竹林,藏著太多的能工巧匠,她白天到處拜師學藝,晚上被謝、裴二人拉去喝酒。
又三個月后,謝、裴二人悄然離去。
二人離開的那天午后,她和許盡歡又見了。
她去竹林里砍竹子,天熱了,打算做一張竹榻擺在房里。
竹子倒下去,聽到一聲慘叫。
她拎著砍刀跑過去一看,有人捂著腦袋,祼著上半身,泡在一個溫泉里。
四目相對,正是許盡歡。
許盡歡一看是她,突然放聲大笑。
笑完,他說:“項琰,你是樵夫嗎,手勁兒這么大?”
她挺了挺腰背:“我是個手藝人,擅長木工。”
他驚了很久,才深吸一口氣道:“巧了不是,我是個畫師,擅長作畫,也是個托人。”
畫師?
項琰心中一動。
那姓謝的小子說她刻的章,精致有余,靈動不足,可學一學畫技。
原本她覺得姓謝的在胡說八道。
結果,人家姓謝的掏出自己的章,她這才意識到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項琰無視那一片精壯的胸膛,厚著臉皮道:“許盡歡,你教我學畫,你家里缺什么家具,我來替你做。”
“當真?”
“當真!”
“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