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所有人都散了,許盡歡去了爹娘的墳上。
墳是空的,怕惹麻煩連碑都沒有豎。
每天清明和中元,羅叔會帶他來磕頭燒紙。
十一年了,沒間斷過。
這十一年,他夢到爹娘的次數不多,一個巴掌數得過來。
羅叔說,他們肯定來過,只是怕吵著你睡覺,所以,腳步放得輕。
燒完紙,羅叔讓他和爹娘道個別。
他想了想,說——
爹,娘,你們別擔心,這些年,其實我過得還可以。
明天,我就出發去京城了,你們等著,兒子一定找到那個人,替你們報仇。
那個人叫陳良平,宣平侯。
是他巧舌如簧地說動了娘,騙了爹,最后還把爹給殺了,逼得娘投海自盡。
許盡歡知道,要殺陳良平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人家是堂堂侯爺,高高在上,手上還領著兵的。
但他從來沒有怕的。
他還年輕,有的是時間。
他有很多銀子,有錢能使鬼推磨。
他畫術一流。
他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還天生一雙鬼眼。
他還相信,蒼天有眼,天道好輪回。
所以,在船緩緩駛離島上的時候,許盡歡一次都沒有回頭看,哪怕他知道太監在揮手,兇犯在嘆氣,小夫妻兩個在抹淚……
許盡歡想,總有機會再見的。
來日方長呢!
我和你們有緣分。
……
去京城的路,沒有走水路,羅叔雇了輛馬車,雇了個車夫,走的是陸路。
主仆二人晃晃悠悠,一路走,一路看。
殺手臨走之前交代羅叔的,去京城之前,一定要讓阿歡先看看這世道,看看這世道上的人。
海水一年四季,都是那個樣。
無非是有時候渾一點,有時候清一點,有時候深一點,有時候淺一點,有時候浪大一點,有時候浪小一點。
世道可不是這樣。
人心,更是深不可測。
這叫見世面。
……
這一走,竟足足走了三個月。
終于,他們到了京城。
許盡歡永遠記得那一日,他和羅叔從廣安門進了四九城,找一處客棧歇下來。
伙計送來熱水,羅叔掏出一點碎銀子塞過去。
“小哥,我打聽一下,宣平侯爺最近可安啊?”
“回客官,侯爺剛剛得了個大胖小子,又納了房妾,雙喜臨門,安得不能再安了。”
羅叔冷笑著感嘆:“可真是老當益壯啊!”
“客官真會說笑,侯爺哪里老啊,年輕著呢。”
羅叔一聽,不對啊,“小哥,我打聽的是陳良平,陳侯爺。”
“噢,您問的是老侯爺啊,那不巧了,幾年前,老侯爺就病死了。”
“啪——”
許盡歡手中的茶盅,掉在地上,四分五裂。
陳良平死了?
那我的大仇,找誰去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