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頓時神色一肅。
后果?當然是案件查無可查,再次陷入僵局,然后省委那邊壓力逐步增大,最終只能無奈結案!
而后,王銘低聲道:“如果我們不是故布疑陣,那就說明吳有明這邊,的確有很重要的東西沒查出來,而這東西,肯定是對案件的突破有重大意義的!就算真的是故布疑陣,那也就意味著,我們這一組,是誘餌!”
“既然是誘餌,那就得起到引誘對方的作用!哪怕是裝,我們也得裝出緊張調查的樣子來,甚至關鍵時候,還需要我們通過一些東西,偽裝出我們已經查到關鍵線索的假象,迷惑對手!”
“都聽明白了沒有?”
眾人紛紛點頭,齊刷刷的低聲開口道:“明白了!”
就在此時,等待室的房門打開,兩名看守所的警員押著神色萎靡的吳有明走了進來。
王銘迅速收起了臉上的神情,起身來到這三人面前,跟那兩名警員握了握手之后,簽了交接的文件,隨后便帶著吳有明離開了。
二十分鐘之后,第三小組帶著吳有明回到了省公安廳,將其關進了審訊室之中,與此同時,第三小組還有幾個人,則是去收集吳有明過往的所有資料。
比如吳有明在省廳和之前單位的工作履歷,吳有明經手處理過的各類文件資料的復印件之類的,乃至于搜集吳有明之前的社會關系和精力,甚至在王銘的指示下,這種追查的力度,直接追溯到了十五年前,也就是吳有明剛剛進入警校的那一年!
那時候的吳有明,還只是警校的一個新生,甚至連警員都不是,但即便如此,也要查!
總而言之,整個第三小組,就秉承著一個思想——動作搞得越大越好!
不管能不能真的查出東西來,反正能查到的一切,都得查一遍!
很快,第三小組就開始了緊張的調查工作。
在王銘的分配之下,第三小組包括王銘自己,一共十二個人。
其中王銘和另外兩個人,留在省公安廳,對吳有明展開二十四小時不間斷的輪番審訊,問的各種問題也都是天馬行空,反正有關于吳有明過往經歷的一切,都得問一問,總之不給吳有明任何休息的時間!
剩下的九個人,也同樣都是三人一組。
一組負責對吳有明過往所有經歷留下的資料進行審查,每一篇文件,每一個字,都要仔細的查,絕不放過任何一點蛛絲馬跡!
另外的兩組人,則是共同執行同一個任務,因為這個任務最復雜,不是一組人就能完成的,那就是摸排。
對王銘認識過的所有人,甚至哪怕是王銘以前經常吃飯的小飯館的老板之類的,都要摸排調查!
這項工作,極其復雜而繁瑣,需要這兩組六個人,必須要利用所有時間,才能有所進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