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老爺們看的書也很多,應該明白我說的這些。
(就是很多書前期很猛,但上架后可能四五十萬字就崩了,然后作者心態爆炸,直接切掉,包括很多首訂過萬的書也是如此)。
這也算現在推薦方式的一個弊端吧,因為你前期鋪墊人設、世界觀框架,盡量讓這個世界真實,就是沒有上來就整大的追讀高,推薦pk就是打不過人家。
如果換成以前的我,大概就那么選擇了,但這次我真的不想,因為這個故事我很喜歡,也真的很想寫好。
于是我就做出了選擇。
但緊接著,問題又來了。
那就是莊曉的倉庫操作。
這里我還有好幾個預案!(爺有預案!)
第一種是最符合邏輯也最合理的,那就是報警,然后全部交給警察。
因為羅維那四個人各懷鬼胎,加上本來里面好幾個就是普通人,他們的準備必然不完善,也會留下痕跡。
所以警方去調查,一定能找到線索把他們抓捕歸案。
但這跟主角有什么關系呢?讀者是來看你主角操作的還是來看配角們發揮搶戲的?
這樣不能說毫無關系,但也可以說基本無關。
而且不夠有“安全感”。
因為他們犯了什么罪?綁架未遂?
甚至他們都還沒開始行動!定罪都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就算真的定罪了,幾年后他們就出來了,會不會報復主角?
這種太沒安全感了,但符合我過去的性格,就是追求極致的“現實邏輯”。
于是這里我放棄了這個選擇,定下了一定要由主角親自解決問題(否則你憑什么是主角),并且一定要讓他們全都死掉的走向。
然后我又有好幾種預案!(笑)
首先是制造意外,既然你們玩兒車禍,那我也弄成意外。
但這種困難度很大,因為無論如何都會有bug,反派他們能制造車禍,是因為他們有秘密(這個先不劇透了,我只能說那四個死人的故事還沒結束,后面他們還會有戲份)。
但主角一切都展現在讀者老爺們面前,他不能這么處理。
然后第二個預案,就是用倉庫炸彈把他們全都炸上天!
確實很爆,跟以前的好萊塢商業大片似的(現在的就算了),物理意義上的。
但問題又來了,主角怎么擺脫嫌疑呢?
現在的情況大家都了解,你想神不知鬼不覺?做不到的,你問過滿大街的天眼攝像頭了嗎?
于是有了現在這個劇情。
主角必須親自參與進去,就是明明白白告訴警方,我確實在那里,這樣行蹤就對得上了。
而且必須把完整證據鏈呈現給警方,所以有了后續的操作。
但我這時候還在猶豫,因為確實巧合太多,于是拿著稿子去找了編輯。
編輯看完之后給我發了個東西,是《jojo的奇妙冒險》作者荒木老妖的訪談鏈接。
我去看了,里面荒木老妖說他也經常跟編輯討論類似事情,不知道該怎么辦。
最后的處理方式,是為了劇情的連貫與精彩,適當放棄了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