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舒姣的那一瞬間,還有點兒懵,尋思——
舒姣她不是打刑事無罪辯護案的嗎?
上次的案子他都聽說過。
怎么來打勞動仲裁了?
不過這都不重要。先把案子打了再說吧。公司這邊給的律師費不菲,他肯定是要全力以赴的。
就讓他來試試,這位新銳律師的水吧。
開庭。
跟法庭開庭一樣,走了走流程。
宣布開庭紀律,核對身份,宣布案件大致情況……
往下就是舉證和質證。
在這個環節,邵律師其實很想把舒姣的證據,用“來源不明”、“不真實”、“不合法”等多種借口,弄掉一些。
但舒姣也不是好惹的。
壓根兒沒給他發揮空間。
再往下就是仲裁員引導下的“自由搏擊戰”了。
“死者為公司臨時性替崗人員,未納入職工名冊,沒有社保登記和工資發放記錄。雙方僅成立勞務雇傭關系。”
邵律師率先發動進攻,“并不符合工傷賠償的條件。”
“保新規明確實質勞動優先于合同形式。”
舒姣面不改色,“臨時工身份不影響勞動關系的確定。”
“死者雖然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實際在公司上了12天的班,并且加了8天的班。”
“打卡記錄、公司監控、同事證言,都可以證明勞動關系確實存在。”
她這邊控制鏈可是完整得很。
說完,舒姣唇角微勾,“被告公司堅持主張是臨時工,而非勞動關系。那么……”
“被告公司有充分、有效、合法的證據,證明雙方是什么樣的法律關系嗎?”
“承攬還是勞務?有合同嗎?”
不。
對面兒什么都沒有。
死者壓根兒什么合同都沒來得及簽。
當然,打勞務仲裁這么多年官司的邵律師,也不會輕易被舒姣繞進去。
他直接避開致命問題。
“打卡記錄又不是考勤管理,打卡只是公司入場登記罷了。”
“監控也不能證明公司對死者進行了勞動指揮,只能證明死者的工作地點在監控范圍之內而已。”
“原告提供證言的證人,本身也不懂公司的管理制度,所以其證詞不可取用。”
舒姣提供的證據,他一一狡辯駁回。
言而總之,反正打死不能讓舒姣錘死勞務關系。
否則就得認工亡賠償。
那賠的可就不是一點半點了。
“監控顯示,死者每天上下班的時間相當固定;從聊天記錄來看,死者也很服從工作安排……”
舒姣很快又給他打了回去。
主打一個,你敢辨臨時,我就提八百種實證。
非辯得你認下勞動關系不可!
你來我往殺了幾招,舒姣再度逼問,“請問,被告公司律師,雙方到底是什么法律關系?證據呢?”
你別告訴我沒關系。
你敢這么說,仲裁員就敢判我贏。
當然,邵律師也說不出這種沒腦子的話。
他思考兩秒,“我們雙方只是這口頭約定的勞務承攬關系。”
勞務派遣肯定不行。
派遣得有派遣協議,他沒有啊!
“撒謊!”
舒姣唇角微勾,“證據9,原主遞交到公司系統的工作日報明確表示,原主的工作內容具有持續性、重復性。”
“而且,沒要求工作成果,也沒有時間限期。”
“工作過程中,死者還受到了公司的管理。”
“這是承攬嗎?”
“這能算承攬嗎?”
“被告律師請尊重事實,不要在這里睜眼說瞎話。”
她等的就是現在——
能徹底錘死對方的這一刻!
:<ahref="https://fd"target="_blank">https://fd</a>。手機版:<ahref="https://fd"target="_blank">https://fd</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