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去跟進了一下王楷的片約合同,這件事還得老板親自做決定。”
喬英紅一開始就是做經紀人出身,雖然現在是方舟文化的副總裁,但她主要負責的工作,還是以經紀合約方面的內容為主。
這次方醒定了讓王楷來演新劇瑯琊榜的“靖王蕭景琰”。
老板做了決定,剩下的事情自然是下屬去談。
喬英紅聽說了這件事,就親自跟進了一下,結果還是沒進展。
“王楷的合同還沒敲定是王楷個人的問題,還是他公司的問題”方醒有點意外,這都過去差不多一個星期了。
“是這樣的,花火傳媒的劉世杰,提出了一個合作方案。他想要投資瑯琊榜,王楷的片酬1000萬作為投資。除此之外,花火傳媒還要求再投資1000萬,湊夠2000萬投資額度。”喬英紅把花火傳媒那邊的方案說出來。
方醒聽完皺了皺眉,沒有立即接話。
只看花火傳媒提出的這個方案的話,在娛樂圈里其實是比較常見的模式。
這個方案大體上沒有什么問題,但一些細節上還是有小問題。
簡單點說。
花火傳媒這個方案,相當于用1000萬的錢,做了2000萬的投資。
在金融市場,錢是可以生錢的。
僅僅花火傳媒的這一手,就算是賺到的。
然而,這還不是最關鍵的。
最關鍵的是,王楷那1000萬片酬,也作為投資,要占瑯琊榜的投資比例。
這里面,有些細節很微妙。
王楷這1000萬片酬,嚴格來說,不完全屬于王楷。
因為王楷和花火傳媒有經紀約。
王楷當初和花火傳媒簽經紀約的時候,只是一個十八線小演員。
通常這種十八線小演員簽的合同,和經紀公司的分成比例是2:8,經紀公司拿8。
好一點的合同,也可以是3:7,經紀公司拿7。
就按照3:7來算,這1000萬片酬里面,有300萬是屬于王楷的。
但是,花火傳媒要把這1000片酬,拿來投資瑯琊榜。
以劉世杰的性格,這個投資合同,花火傳媒不可能帶王楷玩。
也就是說,投資瑯琊榜如果盈利了,最后王楷也只能分到300萬。
當然,萬一瑯琊榜撲街了,這筆投資打水漂,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總之,這個方案,其實就是花火傳媒拿旗下藝人的片酬來做投資,賺的錢跟藝人沒關系。
事實上。
花火傳媒這么做,跟方醒沒多大關系。
因為那是花火傳媒自身的事情。
只不過,方舟文化的項目,想拿投資份額,一直是很困難的事情。
就連企鵝影業這樣的影視行業巨頭公司,想要投資方舟文化的項目,也需要拿出硬核資源做交換才行。
花火傳媒手里捏著王楷,想讓方舟文化接受他們的投資。
如果這是一盤棋的話,不得不說劉世杰棋藝很不錯。
方醒認真考慮一會兒,說道“這樣吧。約王楷和花火傳媒的負責人過來,大家當面聊一聊,看看他們到底想要什么。”
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