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這么多,崇禎腦子也聽的有些亂了,大堂經理一問,崇禎居然沒有身份證,想要存款也難以辦到,只得作罷。
如果沒有身份證,有錢還存不了銀行,世間居然還有這么神奇的事情,崇禎突然對身份證這種東西有了極大的興趣。
崇禎的大明朝也有類似于身份證這樣的古籍制度,那是崇禎的祖先朱元璋建立的戶籍制度,在洪武十四年建立。洪武三年,朱元璋令在全國范圍內普查人口。洪武十四年推行里甲制度,有點類似于現在的村子和屯子。
于是在此基礎上,對全國人口按所從事職業劃分,主要分為農民、軍人和工匠三類,并進行造冊登記。
以戶為單位,每戶詳列鄉貫、姓名、年齡、丁口、田宅、資產等,逐一登記在冊。因送給戶部的一冊,封面用黃紙,故稱黃冊。按規定,黃冊10年一造,每冊一式4份,分別上報中央戶部及省、府、縣有關機構。
當今有許多人都說戶籍制度限制這限制那,然而要知道其實戶籍制度是在管理手段沒有辦法有效管理的時候不得不采用的一種方式。
戶籍制度起初主要是用于軍事人員的統計,當權政府只有摸清人口數量才能調兵。
一直到了后來,才是為了征稅,這樣一來國家就有錢了,有錢了就能做更多的事情,大型的投資才能運轉下去,有了雄厚資金的支持,說起話來也硬氣。這一點崇禎深有體會,因為身為帝王的他,也要因為銀子的氣而受氣。
早在殷商時期的“凳人”制度,就是戶籍管理制度的萌芽形式。
古代戶籍制度在于限制人員的快速流動,便于管理的同時,主要是為了征稅,而不是進行人口統計。
明朝從皇帝到官員其實都不清楚自己管理著多少人,這一點崇禎自然也明白清楚,人口是財富,人口是生產力,對于人口的不了解,導致了許多不該發生的事情的發生。
西周宣王就曾想進行現代意義的人口普查,但遭到了臣下的反對,他們認為這會勞民傷財。
畢竟人口登記是一項浩大的工程,因為根據已有的六官制度和分封制度就可以得知人口數量。
司民登記百姓的出生和死亡人數,司商登記貴族人數,司徒登記軍人數,司寇登記罪犯人數等。
天下諸侯統計好自己的屬地人口數之后,天子再將自己屬地的人口數相加,就可以得到總的人口數。
因此,大臣們反對進行人口普查。認為進行人口統計過于浪費時間和財力物力。
進入封禁社會后,春秋戰國時期的齊桓公任用管仲為相,確定了按士農工商的職業身份管理民眾,由此,禁止人口隨便遷徙的“戶籍田結”制度成為戶籍制度正式確立的標志。
由此,統控百姓的戶籍制度愈發嚴格,商鞅甚至對違反戶籍制度而不稟告官府的人進行腰斬。告發者功同斬敵,不告發者罪同降敵。
明朝廢除了四大等級制度,但卻保留了元代的賤民制度。
早在朱元璋稱吳王的時候,朱元璋在攻城略地的同時,就將修建道路以及搶救戶籍文書作為兩大重要工作。
朱元璋在編輯戶籍中,以“辯貴賤、正名分”為宗旨,按照職業分為:宗室戶、官紳戶、民戶(農戶、儒、醫、陰陽)、軍戶(校尉、力士、弓鋪手、軍匠)、匠戶(廚師、裁縫、馬船)、灶戶(鹽戶)、商戶、儒戶、驛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