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李和自練武以來,就擁有了內力,那并不代表,失去了內力、真氣,他就不會戰斗了,高屋建瓴自上而下,他的武學造詣,可不低呢。
幾乎瞬間,李和就熟悉了這具身體的狀況。
在他看來,那人的動作相當緩慢,骨棒?在這種時代,自然是很好的武器了,但是,這種直來直去的攻擊路線,再好躲不過。
腳下后撤半步,便輕松躲過了骨棒。
一絆一摔,那人便狠狠的摻倒在地,李和本以為他會摔個狗吃屎,但是沒有想到的是,那人竟然一個翻滾卸力逃脫了。
“很不錯的反應能力。”
贊許了一聲,李和便擺出了形意拳的起手式,在一片驚呼當中,半步崩拳攻出,最后定格在那人的胸前。
那人高舉著骨棒呆傻在那,卻不明白,為何沒事發生。
兩秒鐘后,那人忽然又暴起。
他以為自己被嚇到了,判斷錯了,其實,沒有,確實是剛才那一擊,李和可以殺掉他,既然這些人只相信事實。
那便……寸拳。
轟!
李和有用巧勁,隔著不過半寸的一拳直接將那人打飛數米遠,可卻沒有傷及其臟腑,留給他的,只有胸悶的感覺。
這一拳,徹底震驚了所有人。
而那個被打飛的人在艱難爬起后,伏在了李和身前,表示臣服。
……
挑戰過李和的那人叫做狼,他曾經殺過一只狼,從那以后,狼就是他的名字,他原本是族群當中僅次于伏羲的戰士,所以他才會向李和挑戰。
原始社會,血緣并不能決定什么。
如同狼群一樣,狼王的兒子不一定是狼王,而最強的那只狼,就一定是狼王。
人類,同樣如此。
沒有鋒利的爪牙,但是卻能夠制作簡單的工具,石斧、木槍、骨棒,任何都有,鋒利的武器加上出色的獵殺技巧,就能夠成為出色的戰士。
首領必須強大,只有這樣,才能帶領族人迎戰猛獸和其他種族。
李和以強大的武力直接確定了自己的首領地位,然后,他發現這個時代太困難了,暫且稱這個部落為華胥吧。
李和接受華胥部落的第一天就發現,部落的食物,僅剩一天了。
他必須組織打獵了,否則部落很快就要斷糧,而整個部落,依靠著一個山洞居住,山洞里面勉強可以藏納二十多人,里面基本都是小孩和女人。
部落總共112人,能夠作為戰力的成年男子,僅26人。
包括他。
武器只有簡單的骨棒、石斧、木槍,說是木槍,不如說是削尖的木棍,而防具,也就只有寥寥幾件獸皮的裘衣。
許多族人,根本沒有衣服,只能以草裙遮掩。
走進山洞,看著部落里的四個嬰兒,還有十二個幾歲的孩子,這一切由三名女子照顧,由部落集體撫養。
其中一個女子格外的秀美,只有十四五歲的年紀。
她見到李和來了,便喊道:“哥。”
李和接受伏羲考驗,取代的身份是伏羲的兒子,而這位少女,則是伏羲的女兒,她叫……宓。
后世稱為宓妃,也就是那位洛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