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交州使者白衣入京,交州刺史士燮病故,請朝廷任命新的交州刺史。
這件事引起了一個不大不小的風波,交州太遠關注度不高,但是刺史官職太大,關注度則又被拉了回來。
士燮老而不死,很有威望劉禪動不了他,但士燮死了之后,士家人想要繼續占這個位置那就是癡心妄想了。
劉禪自己心里屬意的當然是自己的老丈人李恢。
但劉禪畢竟是剛剛登基的皇帝,要展現自己的民主合作態度。
于是他隨后便讓朝臣們按照舉薦,直到舉出自己滿意的人選為止。
如今季漢朝廷的刺史,并非是兩漢時期的六百石的刺史。
而是實打實的兩千石刺史,其工作職責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也做了細致的調整。
不再像以前那樣因人而異,規矩不明以至于釀出割據諸侯這樣的龐然大物。
權力的不明確,就會導致擅權亂象,導致一把手朕即天下的混亂病態。
而也有的刺史由于太守規矩而沒能掌握足夠實權,被架空甚至會被以下克上的反殺,讓宵小之輩趁亂而起。
比如當年的交州刺史賴恭,蒼梧太守吳巨不為賴恭所服,輒相怨恨,最終吳巨舉兵驅逐賴恭。
比如當年的長沙太守孫堅,兵到荊州,逼死了荊州刺史王睿;兵到南陽,殺掉了南陽太守張咨,這是志在天下的梟雄。
還比如當年的勃海太守袁紹,憑著家族四世三公的威名,喊出了:“南據黃河,北守燕、代,兼有烏丸、鮮卑之眾,南向爭奪天下”的口號。
冀州刺史韓馥很忌憚,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來抵抗應對。
有用嗎?完全沒有。
到最后堂堂一個刺史,不還是要乖乖主動搬出官署。
又派自己的兒子把冀州牧的印綬送交袁紹。
袁紹身為一個太守直接代領冀州牧,自稱承制,送給韓馥就留下一個奮威將軍的空頭銜。
所以,劉禪對朝廷的地方行政制度做了規范化處理。
一邊削弱郡國的權力,一邊加強并規范州刺史的權力范圍,將其打造成第三級行政架構。
但是州刺史必須執行嚴格的述職制度,他們是代行中央權力,制度上是常設單位,但刺史本人就是中央的行臺欽差特使。
身為刺史只對中央朝廷負責,也必須對中央朝廷負責,不然他可以被隨時替換掉。
季漢的刺史是有實權的,掌握相當程度的行政權力,算得上是地方一把手長官。
在緊急戰時還有一定的兵權,在地方推行政策,貫徹執行。
如此一來,刺史既不會像亂世以前那樣有心殺賊無能為力,也不會像亂世之后那樣擁兵自重。
當然,地方上掌握的權力,尤其是兵權也是被嚴格限制了的。
首先,最明確一點就是朝廷中央掌握所有的常備軍,所有駐軍都歸中央管轄。
那些臨時軍事需要而設置的都督,都不是地方官職,而是中央官職,他們代表中央都督當地。
常備軍之外的義務兵也歸朝廷統領,平時都尉只有練兵的權力。
只有戰時,地方刺史、太守才能在都尉的配合下征調役兵征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