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燕王的決定,陳韡和李直都感到有些憂慮。
陳韡權衡再三,還是勸諫道,“殿下,老臣以為,用嚴刑重典治亂,在短時間內,確實能起到良好的震懾作用,從而快速平定本次亂事,不過卻也極可能埋下隱患,不利于長久啊。”
或許是為了表現自己的價值和忠心,李直也跟著說道,“此番亂事,多有形勢戶參與支持,給予一定懲戒也是理所應當,但過猶不及,不管怎么說,鄉間治理還是要靠這些人來維持,過于嚴酷難免會讓他們對朝廷離心離德,漸行漸遠,甚至越發背道而馳,那么廣闊鄉村就會陷入長久動蕩與無序……”
等李直說了一大堆,陳韡又接著道,“老臣了解過殿下所創的田莊制,對底層治理上的確有很大的提升,但前提卻是需要對土地集中經營,可福建千山萬壑,田地分布支離破碎,根本沒有集中經營之可能,這種情況下,還是只能依靠形勢戶來協助朝廷治理底層鄉間。”
聽了這些話,趙孟啟深鎖眉頭,陷入深思。
這基層治理絕對不容忽視,否則上層建筑再精美,也只不過是沙碉,隨時都會垮塌。
古代華夏的官僚體系通常都以州縣為最低一級,所以縣官成為‘親民之官’,也就是所謂的‘皇權不下縣’。
但是僅靠有限的幾個縣級官吏,怎么可能親自管理好轄境內所有百姓呢?
因此必然要有一個更加基層的行政組織,來完成各種稅賦徭役、治安等差事。
在宋代,已經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的基層治理體系,根據不同地區和不同群體的實際情況,具體模式會有差別,大致可歸納為保甲和鄉約。
總體來說,都是由一群不拿或者少拿官俸的鄉里民眾來擔任各種職務,也就是職役制,以實行‘以民治民’政策。
雖然鄉里行政組織的性質偏向于自治,但履行這些差事也是需要能力及相關資源的,而貧民顯然是不具備這些的。
于是,這基層權力就由居鄉官戶形勢戶、士人、地主、財主、大宗族大家族等‘富民’所壟斷。
以富民治理鄉村基層,在對國家助益及維持基層社會秩序的作用上,確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因此兩宋社會內部相對穩定。
但是其中的消極影響也很多,諸如轉嫁賦役、巧取豪奪、欺凌貧弱、違法犯禁等等屢見不鮮,朝廷對地方的掌控越來越無力。
朝廷不是沒有發現這點,但內憂外患不斷,導致財政入不敷出,已經沒有足夠經濟資源來加強基層治理,只能聽之任之。
并且此時的士大夫,不再像以前那樣把精力和目光關注于治國平天下,而是將修身齊家放在了首位,開始越來越多地經營與自己利益密切的地方事務了。
他們大量的生活在鄉間,把持基層政權成為‘土皇帝’,一旦朝廷為了國家利益而要損害他們的私人利益,他們就會陽奉陰違,阻撓反抗。
如果不是趙孟啟折騰,他們還能和朝廷保持著相對平和的相處,拖著整個國家慢慢腐爛下去。
現在因為趙孟啟的不識趣,非要割他們的肉,于是他們采取了更為激烈的方式來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