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章545.打得輕了!
但現在的事實是病人本人隱瞞了真實的情況。
據管床醫生說,他特意詢問了兩遍,但病人表示自己沒有男朋友,也沒有性生活歷史。
“他們那個家長聽我問這個,還十分不滿。”管床醫生說起這個有些憤憤不平,他怕激化矛盾,便也沒再往下深究。
可現在病人死了。
家屬現在的意見很大,認為病人的死亡都是醫院造成的。
有個家屬有一段比較經典的話:雖然我們是故意要欺騙你的,我們拒絕查腹部b超,拒絕查懷孕指標,你們查了就是過度醫療,是為了掙錢沒有醫德的醫療敗類,我們要向衛健委投訴你們的黑心行為。
但是現在人已經死了,死者為大,我們文化水平低,什么都不懂,雖然我們不配合檢查,但是你們醫生就一點責任就沒有嗎?
拋開事實不談
家屬直接一鍵三連,分別向公安局報案,衛健委投訴,求助媒體發聲。
公安局對于立案調查比較慎重,涉及到醫患糾紛這塊,肯定是不能夠聽信一方之詞。
而且對于醫療事故立案的標準還是比較高的,必須是由于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
這個患者自身隱瞞了病情,民警了解這個情況后認為主管醫生不存在嚴重不負責任的情況,所以決定暫不立案。
患者作為成年人,懷胎七個月不可能不知情,畢竟懷孕后就沒月經了。
至于為什么對醫生撒謊,她可能害怕父母知曉此事,想要隱瞞,沒想到醫生信了她的話。
涉事醫生肯定有責任,既然患者有腹痛,為什么不做一個b超或者腹部ct。
患者隱瞞,醫生犯錯,一步錯,步步錯,結果害人害己!
從市中心醫院書寫的病歷中不難判斷,麗麗應該是死于嚴重妊娠高血壓,也就是妊高癥。
妊娠高血壓是常見的妊娠特有疾病,一般在妊娠20周后發病,以高血壓、蛋白尿及其他全身功能紊亂為特征,發病率為2.5%~3%,可導致母親及胎兒死亡的危險。
麗麗懷孕后,發生了非常嚴重的妊娠高血壓。嚴重高血壓導致了包括腎臟在內的諸多臟器損傷,出現了嚴重的全身水腫,以及血尿蛋白尿。
由于患者是大學生,在患者隱瞞懷孕實情未告知醫生的情況下,最初的管床醫生沒有往妊高癥這個方向考慮,也沒有針對性的進行b超等檢查排除患者妊娠情況,而是根據水腫、蛋白尿、高血壓、低蛋白血癥等表現,診斷為“腎病綜合癥”。
網上有人指責說:懷孕7個月了,醫生不是應該一眼就看出來嗎?
很遺憾,由于肥胖和嚴重水腫等原因,患者妊娠的腹部表現,會在某種程度上被掩蓋。
這名患者妊娠7個月,不僅醫生沒看出來,連其父母也沒看出來。
如果患者沒有妊娠,其病情是很符合“腎病綜合癥”表現的。
醫生初步診斷考慮“腎病綜合癥”,并非沒有依據,更不是如媒體所描述的那樣,僅僅因為病人“身體發胖”就莫名其妙的診斷為腎病。
很明顯,妊高癥的治療方案與腎病綜合癥是不同的。
將妊高癥當成腎病綜合癥治療,雖然治療本身未必會導致患者死亡,但卻無疑讓病情已經極度危險的患者錯過了至關重要治療時機,導致病情不斷加重,直至最終死亡。
麗麗的父親也到了會議室,對于專家們的責任劃分,他其實并無異議。
家屬們現在的態度有了轉變,不再執著于追究當事醫生的責任,而是要求得到賠償。
醫院也是想盡快平息此事導致的影響,兩者算是一拍即合。
高風也在書面上闡述了自己的意見,他認為這件事故中主管醫生肯定有責任,但不宜處罰過于嚴重。
適當的經濟處罰或者延緩職稱晉升是比較合適的。
而網上所說的什么判刑或者吊銷醫師資格證明顯是亂彈琴,至于主張讓管床醫生償命的鐵定是腦殘。
這件醫療事故總體來說就是:病人愚蠢,醫生粗心。
雙方均應該受到懲罰,但顯然患者受到的懲罰過于嚴重,大好的花樣年華就這么結束了。
高風還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感悟,那就是不同級別醫院醫生水平的差別。
患者轉入市第一人民醫院后,盡管家屬否認妊娠情況,但醫院依然給患者進行了床旁超聲檢查,發現了患者懷孕的事實,進而明確了診斷。
而最先的某人民醫院的主管醫生,因為患者隱瞞懷孕實情,就沒有往妊高癥引發腎功能損害方向考慮,沒有針對性的進行相關檢查,沒有認真進行腹部查體,導致誤診誤治。
這既是經驗不足,也是不夠細心。
以上這些,都是需要醫生和醫院認真反思和吸取教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