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有多大的臉,跑來義憤填膺的指責與患者素不相識的醫務人員對他們親人不夠關心,要求我們承擔責任呢?”
“md,越說我越氣!”金主任爆出口道,臺上的專家這會兒一聲也不帶吭的,臺下也很安靜,大家都被金主任的口無遮攔震驚了。
參會的一個衛健委領導也是直咧嘴,得了,今天碰見較真的了。
其實這個會議就是走個形式,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意思,畢竟自殺率老高數據看著不好。
即便是解決不了,那也得開個會啥的不是,要不然人家說你視若無睹怎么辦?
金主任喝了口水后開始繼續發言。
“老金要不別說哎,算了,你開心就行。”醫教部王主任已經放棄了,反正肯定要挨批了,無所吊謂了。
“我有一個辦法,可以徹底杜絕患者在醫院內自殺的事件再次發生。”金主任道。
“你說!”臺上的專家不信。
“那就是讓自殺患者家屬賠醫院錢!”
為什么患者在醫院內自殺的事件屢屢發生?甚至每隔幾天都能在新聞上看到。
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死的劃算。
你沒看錯,就是劃算。
現在,在醫院跳樓,無論傷成什么樣,大部分都是醫院免費救治,患者和家屬不用花一分錢醫藥費。
而患者無論有沒有去見馬克思,醫院都會被死者家屬訛上一筆,除非數額實在難以承受,否則醫院往往會因為輿論因素選擇花錢了事。
醫院和有些部門這種做法,其實是在變相的鼓勵患者自殺,鼓勵患者在醫院跳樓。
有些患者甚至都把這種極端方式看成為家人謀最后一次福利,做最后一次貢獻了。
金主任認為,患者自殺致傷,其治療費用不僅不該由醫院承擔,也不該由醫保承擔,其救治費用,應該由家屬全額承擔。
除了救治費用,醫院還應當要求家屬賠償其他經濟損失,比如砸壞物品的維修費用,地面的清理費用,維持秩序的保安費用,以及對醫院工作人員和其他病人造成驚嚇的精神損失。
這些救治費用和賠償費用,如果家屬拒絕支付,醫院應當去法院起訴,并申請強制執行,查扣死者遺產,賠償醫院損失。
這樣一來,在醫院跳一次樓,至少要給家人造成十幾萬甚至幾十萬損失。
“如果這樣做,還會有患者在醫院跳樓嗎?還會有鱉孫們來醫院訛人嗎?”金主任反問道,“我們還用來開這樣的破會嗎?”
最后會場響起了熱烈的掌聲。
醫教部的王主任則被領導大罵了10多分鐘,說他腦子有病,竟然帶這樣的人來看會。
要會診的患者一名中年女性患者,51歲,她是在騎電動車的時候被對面的一輛車給懟到天上去了。
不過患者福大命大,落地的地方是綠化帶,只有兩只胳膊斷了。
再有一個就是破了相,不過這個并不重要,容貌這塊不是患者的長處,事實上她老公感覺用紗布把臉部包扎起來后看著順眼了好多。
(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