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留的長發,見玉柳介本人則是短發。
這一截然不同的特征乍一看是將見玉柳介徹底排除出嫌疑人的范疇。但反過來想,這里未嘗不是一個關鍵性的突破點。
陸仁拿起手機,立刻撥給了組織的情報組。
“查一下見玉柳介的經濟情況,以及在此之前他所留的發型。”
電話那頭應了一聲,旋即掛斷了電話。
一刻鐘后,一封郵件發到了陸仁的手機上。
他大致掃了兩眼,嘴角頓時露出一絲笑容。
“果然是這小子。”
根據組織情報組的調查反饋,見玉柳介的經濟狀況并不樂觀。
他因為左肩有傷,需要頻繁前往醫院進行治療,根本攢不下什么錢。
所以見玉柳介之前聲稱的找到并談妥了還錢的方式,基本可以確定為無稽之談。
當然更重要的一點是,截止到昨天之前,見玉柳介一直都留著一頭長發!
留長發其實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決心什么的倒是好下,就是中途會遇到一段時間不短的尷尬期。
頭發半長不短的很難見人。
所以一般已經留起長發的人,如無必要是不會貿然把頭發剪短的。
再者說了,死者受害當天,見玉柳介還是一頭長發。第二天就變成了短發。
天底下哪有這么巧的事!
只是知道歸知道,現在的這些證據還尚有些不足。
現在讓警方出動把他扣押拘留起來倒是沒問題,但要說把他送上法庭,僅憑目前的這些證據給他定罪,那是有點難了。
畢竟又沒有法律規定不讓人理發。
今早警方把見玉柳介叫來審問時,他起初還醉醺醺的,渾身酒氣。
他上了法庭完全可以說自己案發當晚喝醉了,神志不清。第二條醒來才發現自己不知不覺就把頭發給剪了。
還是需要更有力的物證才能將其徹底釘死。比如說,他當時殺人所用的兇器、當時穿在身上的衣物。
這兩樣東西,見玉柳介應該不會將其留在自己家中。
行兇刀具好說,血一洗就下去,至少表面看不出來。可衣服沾了血,可就不是那么好洗的。
而且他怎么敢確定,目擊證人小林橙子無法辨別出他行兇時所穿衣服。這要一個指認,試劑一噴,豈不當場抓瞎。
再有就是,兇手其實也是人。又不是說殺一個人就能獲得非凡的膽氣,他也會害怕恐懼。
把一件沾有死者血液的血衣留在家中,他心里能不膈應?
陸仁推測這幾樣東西,見玉柳介更有可能是在跑回家的途中,順手找了個地方給丟棄了。比如說某個垃圾桶。
等明早環衛工人前來收垃圾,將其運到垃圾回收站,再想找可就難了。
至少陸仁是不愿意在垃圾山里刨的。那種地方待一會就一身味,這刨個一天,渾身還不得腌入味了。
真要那樣,他家大橘至少一個周都不會靠近他,有萬戒也不行。
這個活倒是可以交給警視廳來做。只是暫時還沒這個必要。畢竟這個活真的是又苦又臭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