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五日,清晨。
就在祥符縣皂班班頭石大年還在熟睡之際。
兩名由巡按御史張簡派去的差役,將其五花大綁,帶到了縣學前廳(巡按御史臨時衙門)。
祥符縣知縣吳清知曉后,不由得勃然大怒。
沒想到張簡完全沒將他這個祥符縣主官放在眼里,當即帶著一眾衙役奔向祥符縣縣學。
縣學前廳內。
吳清望向坐在前廳撰寫文書的巡按御史張簡,一臉怒氣。
“張巡按,巡按御史有監察地方之權,但亦不可隨意干預地方政事司法,即使我祥符縣的公人有罪,也應由本縣來審理,你有何資格抓捕縣衙公人?”
張簡站起身來。
“祥符縣私塾先生周夫子舉報祥符縣縣衙皂班班頭石大年私造假步弓,又經常欺壓鄉里百姓,欲將其綁送京師告御狀,本官幫一幫他的忙,有何不妥?”
“什么?綁送京師告御狀,他一個秀才,有何資格……有何資格……”
張簡不待他說完,拿起桌子上泛黃的《大誥》,翻開其中一頁,道:“他沒有資格嗎?”
吳清面帶疑惑地接過《大誥》,看到了鄉民除患篇。
這篇文字總結成一句話就是——
百姓有綁縛惡吏進京告狀之權,任何人不得阻攔,編寫者:朱元璋。
“這……這……張巡按,這……這不是胡鬧嗎?我朝當下法令全依《大明律》,《大明律》里并無這一條,當下哪個百姓敢綁縛公人進京?”
吳清作為一縣縣令,對當朝法令甚是通曉。
《大誥》乃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親自編定,量刑遠重于《大明律》。
此法主要針對兩點:其一,打擊貪官污吏;其二,懲治豪強奸民。
洪武時期,《大誥》是國子監學與科舉考試必考書目,天下府州縣鄉的私學公學都必須教授學生背誦。
只要百姓手執《大誥》,便能綁縛惡吏進京,無路引,也無人敢攔。
此乃朱元璋獨創的“借民懲官”之法。
其最盛之時。
大明百姓幾乎是戶戶一冊,并出現了不少“百姓綁縛官吏進京”的實例,一時使得吏治清明。
不過,在仁宗皇帝執政及其以后。
因《大誥》過嚴過苛,體現了過多朱元璋的個人意志,便漸漸廢棄不用,將《大明律》當作了唯一的法令標準。
“張巡按,《大誥》實乃過時之舊法,你若助周夫子如此做,本官立即就彈劾你!”吳清再次開口道。
張簡冷冷一笑。
“吳知縣,你能在任何一部法典或朝廷的詔令明文中找到廢除《大誥》的條文嗎?”
此話一出,吳清頓時語塞。
自仁宗之后,大明皇帝們之所以都不用《大誥》,乃是因使用這種嚴刑峻法,手段殘忍,株連過多,不符合當時現狀,外加文官集團的勢力逐漸強大,倒逼皇權,不能獨斷專行。
但是,朱元璋所立法令,實乃祖制。
大明皇帝們雖棄用《大誥》,還是將其當作教育吏民的宣傳讀本來使用。
無人敢言廢棄。
張簡見吳清語塞,繼續道:“當年,我朝太祖皇帝編定《大誥》,乃是因建國之初,官員瀆職枉法者甚多,土地兼并嚴重,需以嚴刑厲法匡正官場風氣。而今,雖不是亂世,但河南承宣布政司因丈量田畝之事,官場已變得烏煙瘴氣!百姓依靠祖制上告,且只是綁縛一名吏員入京,有何過錯?”
“即使有錯,也是陛下親下旨意責罰,本官昨日已將此事匯稟京師,若陛下不準,自會派遣錦衣衛將他們遣返!”
聽到此話,吳清瞬間明白了張簡的真實目的。
當下。
張簡雖找出假步弓,但只能上奏彈劾祥符縣,而無證據彈劾開封府的那些省官們。
他知曉此事會被上面壓下來。
他執意彈劾,若無實證,大概率會被省官們以“破壞河南丈量田畝”之罪,令朝廷將其遣返或罷黜。
而這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