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禎看過之后,心道:趙浩澤,也罷,不過是糊弄人的,對外只稱【趙澤】罷了。
當即將這字給吳用看過,吳用模仿趙禎語氣,寫了個請罪折子。歷數自己不過是個迷霧野人,不知教化,多有僭越。今聞圣言,委以州府,改稱【趙澤】,祈圣上寬恕等言。
寫好后,用了州印。趙禎看著這折子,笑道:“學究,不想這州印第一回竟然用在這里。”
二人笑了一回,吳用將折子封好,一錠十兩重的銀子做人情,請童貫府上張干辦代為呈送。
送走了這個張干辦,趙禎趁著各處好漢去縣里接管兵馬,趙禎也騎上踢雪烏騅馬,在呂方四人帶領兩都馬軍護持下,消耗氣運,將陽谷、范縣與壽張縣、梁山縣之間的迷霧驅散,而后留下花榮等人,率軍回了梁山縣。
不及和程婉兒分享得封誥命的喜悅,趙禎再次騎上馬,驅散鄆城、中都兩縣之間的迷霧,整整花費近4000點氣運,才使整個梁山州融合為一。
而后,趙禎召集縣里吳用、朱武、蕭讓、裴宣、蔣敬、公孫勝、喬道清、樊瑞八人,劉慧娘列席。
趙禎道:“諸位兄弟,如今我得封觀察使,州里好漢不少,可多是廝殺漢,若要掌管一縣軍政,只怕多有礙難。按制,除去胥吏,只說文官,州里當有屬官七位,六縣也各需三到四人。州里當如何安排,兄弟幾個可有主意?”
吳用當先開口道:“大官人,先說州里七位屬官,通判掌管糧運、宅田、水利和訴訟等事,亦有監察之責。推官掌書記,掌推勾獄訟之事。以我之見,可設一人。”
“兵馬都監掌管一州廂禁軍屯駐、訓練、軍器和差役等事。州里多有在軍中的兄弟,大官人可擇一人擔任。”
“錄事參軍,諸曹官之長,掌州院庶務,糾諸曹稽違。管勾州印,主持諸曹日常政務,居于其他曹掾官之首。州印晝則付錄事掌用,暮則納于長吏。詔令曰:‘諸道監司置簿應一路州司錄事,各以其簿授之,將事之稽違,已經糾舉者,具載其上,候逐司巡歷到,檢察漕案對簿所記,考其勤惰。歲終諸監司參校,定為優劣,悉聞于上,以升。’此外,錄事參軍還與通判一起掌領一州戶籍稅帳。與司戶一起,分掌糧料院給納,并與通判一起監管軍資庫,軍資庫的簿書也由錄參與通判共同簽署,以防挪用。此事最是繁雜,需挑一個得力的人。”
“司理參軍掌獄訟勘鞠之事,專掌刑獄。”
“司戶參軍掌戶籍賦稅、倉庫受納,以及與戶籍關系密切的婚田詞訟。”
“司法參軍負責檢出法條,以供判決時照用。并能‘奉三尺律令’,協助知州糾正冤案,糾知州之過失。需一個為人鯁直,不肯茍且的兄弟擔任。州里【鐵面孔目】裴宣最是合適。”
吳用說完,趙禎道:“農桑墾殖,野無曠土,水利興修,民賴其用,此是知縣首要之任,其次便是平決獄訟。斷獄平允、民無冤濫,黎民方能安居。然知縣處理杖刑以下刑罰,徒刑、流刑、死刑,知縣只有審理權,而無審判權,搜集證據,審理明白,移交州里定罪。六縣之地,只怕不少案子。更有前頭許多為官貪濫,非理害民的,只怕冤假錯案不在少數,以此推官還是要設。”
“自梁山立縣以來,縣事多委蕭讓兄弟,其后并壽張,亦多賴兄弟之功,州里通判之位,首推蕭讓兄弟。”
蕭讓聽了,連忙推辭,廳里眾人都來相勸,趙禎道:“兄弟休要推辭。”
蕭讓這才起身謝了趙禎。
趙禎接著說道:“推官主掌獄訟之事,便請裴宣兄弟就任。”
“至于錄事參軍,首推【神算子】蔣敬兄弟。”
“司理參軍我這里也有定計,此人乃是劉夫人家的舊交。原是沂州孔目,圣人后裔,為人秉性忠良,慷慨正直,專好抑強扶弱。因他不肯害人,如今被高封尋事去了職司,探子打探的消息,我已使李三兄弟帶著外翁的信去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