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庫的正要核驗,卻被邊上那搭頭一拉手,頓時了然,便只草草翻過一眼,也不多說,遞還給了那來的吏員。
吏員取了文書,方才一走,那劉二便悄悄遞給管庫一個小布袋子,里頭沉甸甸的。
管庫打開一看,果然全是成貫的銅錢,滿滿一兜。
他默默收了,又問道:“今次是什么人,穩不穩妥的?別惹了麻煩上身。”
“我做事,你只放心就是。”劉二笑呵呵,“只改了個把名字,又添了幾樣文書,那家也沒什么人了,差不多能算是無主的東西,其余也全部打點妥當了。”
前頭,等了許久的宋妙,終于看到了家中宅子在衙門中存的檔案。
除卻房契、地契,竟是簇新的房屋買賣定帖、正契俱全。
如若按著這存檔,如今酸棗巷的宅子,就已經不再姓宋了。
宋妙先不著急,只仔細去對那買賣文書。
賣家果然是為宋大郎,還有他的簽書同按押的指印。
她隨身就帶有家中地契、房契抄本,另又抄有當日宋大郎改姓文書,里頭文字,指印雖是依樣畫葫蘆,空有個形貌,但此時取出來逐一核對,哪怕肉眼也能看出,實在是兩模兩樣。
但如今宋大郎早死無對證,自然無法再拿文字、指印來舉證。
不過也正因為宋大郎死無對證,使得這紙上還有另一樣更明顯的謬誤。
宋妙的目光落到了那買賣文書最后。
彼處寫的是這一份契約擬定的日子。
正月十八。
這日子宋妙記得實在太清楚。
既是宋大郎停靈的日子,也是一群地痞上門討要宅子的日子。
而前一天,仵作才出了宋大郎失足落水而死的確驗文書。
試問一個棺材里的死人,怎么還能買賣房產?
再一說,便是他自己掀開了棺材板,爬起來硬要賣,這房子此時屋主還是宋淮舟同宋妙二人,與他并無干系,也沒有辦法賣。
但能跟衙門胥吏講通道理嗎?
宋妙試了試。
“官爺。”她問,“我與我長兄是屋主,眼下并不知情,但宅子已經被變賣,請問能找誰人更正?”
那吏員皺眉道:“你說你是屋主,可有證據?”
宋妙取了那謄抄的副本給對方看,又解釋了家中情況。
那吏員聽完,果然將抄本扔了回來,道:“我這里只認衙門存檔,至于你家中事情,買賣爭端,卻與我無關,要是不服,先找訟師上衙門打上一年半載官司,等贏了,拿了判書再來同我說話——其余解釋,都不管用。”
說完,又催宋妙道:“你看完沒有,要是看完了就別耽擱時間,后頭還有大把人等著,這房契地契我要收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