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個結論的疑點很多,不是那么令人信服,但馬馬虎虎也能說的通,
聽完這個結論,讓書中所有角色都松了一口氣,可很快大家又將心提了起來。
波洛繼續道,這次開篇就是經典名言,即當無法將謀殺歸罪于車上某一個人時,那么意味著所有人都有嫌疑。
不可否認,商人曾逃脫了法律的判決,他是有罪的,而在美利堅有個制度,法庭的陪審團是由十二人組成的。
恰巧車上的乘客有十二人,他們都是阿姆斯特朗案件的受害者,那么是不是他們自己組成了審判團,宣判了商人的死刑
兇手一開始先用安眠藥令商人睡去,然后制造了一個案發時間,之后這十二個人輪著走進房間,每個人拿刀往商人身上刺了一刀,這就是十二個力度不一傷口的來源,也是為何只有一把兇器的原因。
不過,還有一點值得思考,如果說這個推論是正確的,當然誰都相信這是正確的,可嫌疑人是十三人,有一個人不是兇手,但卻謀劃了整個案件。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才是真正的元兇,因為那十二個進房的人,無法確定是誰的那一刀最終殺死了商人。
當然,所有參與者都是兇手,都有罪,不過是有的選擇的暗示可以有人主動承擔最大的責任。
這就是波洛的第二個結論。
或許大家都聽懂了波洛的意思,幕后謀劃者主動站出來了,誰也沒有想到,是神經最大條的哈巴特太太謀劃了一切,她真實身份是哈姆斯特朗的岳母。
她所謀劃的一切,和波洛推論的一模一樣,哈巴特太太表示愿意一力承擔責任,求波洛,董事他們還其他人一個自由的人生。
看到這里的時候,金中瑞他們唏噓不已,甚至開始同情起書中的兇手。
兇手的作案動機已經明了,就是替阿姆斯特朗一家報仇,殺掉一個罪惡滔天的人。
并且借用董事的一句話,這十三個人屬于不同的階級,不同的國家,有著不同的年齡和身份。
彼此之間本沒有什么關系,卻又全都是阿姆斯特朗的身邊人。
因此他們全都是兇手,也全都是受害人,并且是善良的受害人。
然而故事還未結束,當所有人的時間看向最后一段的時候,終于到來。
波洛看向老友董事,詢問他的看法。
董事清了清嗓子,道“你提出的第一個推論是正確的,肯定是正確的。”
并且他建議當警察到來時,只第一個結論。
醫生表示同意,并且說關于至于醫學方面的證據,甚至可以做一,二處奇妙的修改。
最終波洛道“由于結論都已經擺在你們面前,我可以榮幸地告退了。”
如何形容這個結局那
我想人性的光輝,在此時展現的淋漓盡致應該向波洛,向董事,醫生,以及書中所有的受害者,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s終于理完了邏輯應該是通的,大家不喜勿噴啊查資料查的頭暈眼花,多擔待,請牢記:,免費最快更新無防盜無防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