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像這樣貧窮的球員有很多,艾弗森是這樣加內特也是這樣。
就拿加內特來說吧,加內特的家庭條件也都不是很好,加內特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分道揚鑣了。加內特的生父名叫奧劉易斯加內特,是一個很有才氣的籃球選手,但他沒有打過nba。只是在部隊籃球隊效過力,還曾打過主力。在加內特的印象中,奧的形象已有些模糊,只記得自己小時候曾無數次在賽場邊,看著父親與同伴一起訓練,幫他們撿球。加內特跟著母親過,但她沒有太多能力來撫養加內特和埃斯利。后來母親又嫁了人,繼父并不善待加內特兄妹倆。
從13歲開始,加內特就不得不每天出去打工賺錢,養家糊口。他曾干過十多種不同的工作,從搬運行李,到擦洗汽車,只要任何法律允許的,并能夠養活他自己和妹妹的差事,再艱苦勞累的活,加內特都會搶著去干,假期中他曾經一天連續打工20個小時。
所以說就這樣的球員你說他那去找經紀人給那百分比的抽成,光靠每個月發的那點工資就能行了嗎,要知道加內特就需要養活妹妹而已,而艾弗森不僅要養活全家人還要養活他的那些“兄弟伙”,算算一個月拿到手里的錢夠不
肯定是不夠的,不過好在他們是球星有什么贊助費之類的可以先拿來應急,可那些實力平平的球員呢沒贊助費支持怎么辦,難道就只能拿每個月的工資來養活家庭。
就這個問題上布魯斯親自去找斯特恩談過,在斯特恩眼里只要是維持住聯盟的穩定不要亂搞的話你布魯斯在自己球隊怎么玩都不關他的事,可就薪資問題上還真不能輕易答應,哦,你關心你的球員想提前發放年薪是你的事,但是如果被其他球隊老板知道了怎么辦
要知道聯盟很多老板是很不想和這些球員妥協的,你布魯斯是“資方”代表,不要忘記自己的立場好嗎
雖然斯特恩不情愿找布魯斯的方法來,但是最后還是被布魯斯給說服了,至于具體怎么說服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布魯斯每年只有一個名額可以在新秀當年提前收到年薪,這已經是斯特恩最大的讓步了。
當然布魯斯也沒浪費這個寶貴的名額,他直接就給了每年最需要的球員,包括95年的加內特和96年的科比。
正因為如此科比的父親才這么義憤填膺,192萬美元就直接給科比了,天知道科比這個不靠譜的高中生怎么揮霍。
而布魯斯做的更絕的是對科比進行了大量的洗腦,動不動就忽悠科比去進行這樣那樣的投資,只給科比留下少部分的錢在身邊。
其實布魯斯這么做還是有原因的,就前世布魯斯知道科比的那個家庭來說,確實是奇葩,父母和倆姐姐全都是沖著科比的錢去的,最為過分的就是帕梅拉布萊恩特授權拍賣科比的數百件紀念品,它們包括科比穿過的球衣,在勞爾梅里昂高中時期獲得過的獎項。另外,這些物品中還包括一個全明星賽的簽名球,以及湖人特地為科比的父母制作的總冠軍戒指。
而帕梅拉布萊恩特之所以要賣科比的那些私人物品就是為了購置房產,最后氣的科比直接和父母對簿公堂。
這是何苦來哉,這既影響了科比和家人的感情又影響了科比以后的形象,可以說是雙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