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歡心情會怎么樣,那是可想而知,到時候宣傳的力度夠不夠大,效果夠不夠好,那就全看他自己的表現發揮了。
寶馬可不敢想象,沈歡能像是對待阿迪達斯、麥當勞和百事可樂那樣的對待他們的活動。
沒辦法。
這就是第二等的贊助商的待遇,誰都沒辦法改變。
沈歡真要是對寶馬盡心盡力的拼命,那就要輪到上面的三家公司不滿了。
憑什么呢?
你臉大啊?!
相比起馬修斯的糾結,VISA全球副總裁威爾森就顯得稍微淡定一點。
因為他們給的是800萬美金一年的全球贊助合同,單年的贊助費用是第一高的。
所以沈歡給他們做的是全球品牌代言。
就在過去的4個月時間,VISA一共在世界上33個國家,推出了27款沈歡的聯名信用卡。
大部分針對的發卡對象是18-25歲的年輕人。
結果成績非常喜人,VISA一共得到了超過700萬的簽約用戶,而且大部分都是從來沒有用過信用卡的人。
他們從用VISA開始,這輩子基本上就不會再離開VISA的陣營了。
區區800萬美金的代言費用,竟然在這么短的時間,就帶來如此多的用戶,這是VISA公司完全沒有想到的。
這才4個月,雖然是影響力最大的4個月,但一年的代言時間下來,起碼也得是1200萬左右吧?
800萬美金的代言費用平均算下來,一個用戶攤下來0.7美金都不到的宣傳費用。
這個轉化率實在是太高了!
VISA之前所有的代言人,都沒有做到這一點。
他們正在那兒感慨,要是沈歡能再打幾年就好了,VISA在沈歡的手上,起碼能增加3000萬的新用戶!
對于一家信用卡公司來說,沒有什么比用戶的增加更加重要的事情了!
他們就是靠著用戶刷卡消費來吃飯的!
結果忽然間沈歡就告訴他們,自己會再打一年NBA的季后賽,VISA頓時興奮了起來。
管它一年還是三年。
先吃下來再說!
按照現在沈歡的名氣和影響力來說,可以利用的空間真的很大!
為此,VISA公司在威爾森坐飛機的這段時間,開了6個小時的會議,已經打算重新給沈歡一份更好的更多年限的合同。
雖然還比不上麥當勞和百事可樂,更比不上阿迪達斯,但在VISA的廣告代言歷史上,絕對是非常好的一份合同了!
也不怪他們這些人各有喜憂。
沈歡一旦回到了NBA,他就是最當紅的巨星。
任何的體育明星、娛樂明星們,都比不上他的影響力和威懾力。
這樣的超級巨星,對于廣告商來說,就是唐僧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