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廖帆是可以排除的。
“可為什么兇手要在辦公室點燃一根雪茄呢?意義何在?”顧晨也是看著放回到桌上的雪茄,不由皺起眉頭。
“如果按照常理來推理,兇手在作案之后,首先應該迅速從包館長身上取出保險柜鑰匙,然后再將保險柜物品洗劫一空。”
“畢竟,萬山博物館是有保安的,兇手不至于傻到可以悠閑的抽著雪茄來盜竊吧?”
想到這些,顧晨越加感覺,似乎這個雪茄有點問題。
這時候,顧晨再次來到死者包館長身邊,蹲下身,對包館長尸體進行檢查。
可沒過多久,顧晨從包館長的傷口位置發現了貓膩。
傷口……并不是新的,似乎是幾個小時前造成的創傷。
這讓顧晨喜出望外。
“所以,包館長并不是下午5點被人殺害?”
“而那支點燃的雪茄,只是兇手的障眼法?”
“可兇手為什么要這樣做?為了混淆作案時間嗎?雪茄又是怎么在下午5點左右被點燃的?”
“難道兇手在作案之后,還要再次返回館長辦公室?難道這樣就不怕被發現嗎?”
想到這些,顧晨腦子有點懵。
如果按照正常邏輯,兇手在之前作案之后,轉移掉贓物,然后再返回館長辦公室,將雪茄點燃,以向警方證明,死者包館長死于5點左右,似乎是有那么些障眼法的成分在里面。
可博物館的保安是可以證明的,大家都在大廳執勤,并沒有去過館長辦公室。
這些是可以通過萬山博物館外頭大廳的監控捕捉調取,而這些平時對博物館內部安防體系非常清楚的保安,也不會傻到給自己留下犯罪痕跡。
可是從現場情況來看,辦公室內并沒有發生過打斗過的痕跡。
再看看包館長是尸體,這可是個大塊頭,身強力壯,一般人要跟他做生死打斗,不可能輕易得逞。
可見兇手一定是個跟包館長非常熟悉,而且是近在咫尺的情況下,發起的突然襲擊,打包館長一個措手不及。
也只有這種條件才能滿足現場一擊必殺的條件。
“可不是保安,中午唯一會客過的人只有廖帆,而且廖帆離開辦公室時間,也的確與包館長死亡時間較為接近。”
“如果兇手真是廖帆,那他是怎么證明,自己在案發時間不在現場的呢?難道是……點燃的雪茄?”
顧晨忽然眼睛一亮,感覺之前的所有疑惑,似乎都在這一刻明朗起來。
腦海中的各種數據流,似乎也在不斷翻滾。
顧晨利用大師級合情推理,已經大概清楚,如果假設兇手是廖帆,那么這支點燃的雪茄,很顯然就是他不在作案現場的最好證明。
兇手明顯利用點燃的雪茄,混淆了作案時間。
因此好讓警方誤以為,下午5點,就是真正的作案時間。
但是,尸體是不會撒謊的。
即便兇手技高一籌,但顧晨也不是吃素的。
傷口的血跡,以及包館長的死亡癥狀,已經讓顧晨看出了貓膩。
“包館長死亡時間絕不可能是下午5點,而是……下午1點左右。”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廖帆的作案時間就能吻合。”
“而如果兇手設定雪茄點燃時間是下午5點,讓警方相信5點才是作案時間,很顯然對真正的兇手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