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葉初莞爾一笑:“他沒有任何法理上的支持。如果實在無理取鬧得狠了——簽約條款上明明白白地寫了,‘乙方確認授權甲方在影視化過程中對作品內容、人物、劇情、背景、風格等進行必要改編、增刪或調整,乙方不得干涉或提出異議’,下面簽的是他自己的大名,沒有人逼他。把這東西一甩,你猜猜網友們會向著誰?”
盛聞之沒賣出過版權,對這東西一竅不通。商葉初給他什么文件,他就簽什么文件。加上這條條款在娛樂圈許多版權合同中都出現過,盛聞之也看不出什么異常,只以為是常規。
但是,放在輿論漩渦中,這條條款所起到的作用,就不是兩行字那么簡單的了……
商葉初沒有明說,但古文華福至心靈地明白了:如果電影上映后,“心鬼”發聲質疑劇本改編的問題,以季君陶的雷霆手段,會立刻將這條條款貼出來,扭轉輿論,再轉手潑心鬼一身臟水!
“簽約時明明已經說好,電影上映后卻又站出來陰陽怪氣,分明是訛詐!”
“錢沒談攏,人心不足蛇吞象。”
“簽字的時候又沒人逼他,簽完后又要反悔,臉皮真夠厚的!”
“不想自己的作品被改那就別賣啊?錢到手了又后悔,真是又當又立。”
“我還覺得改完之后的電影比他那原本的破劇本好看多了呢,沒有電影零個人會知道這本。能不能別蹭了……”
許許多多類似的說辭在古文華腦海中閃過。他出身于電影專業,這種事情見了沒有一千也有八百。那些憤懣于自己的作品被胡編亂改的編劇,在貿貿然發聲之后,會落得什么下場,古文華所知并不比商葉初少。
殘酷。
從心鬼在合同上簽下他的名字起,實際上就已經把自己的作品完全交給了商葉初。他這個人,已經沒什么用了。至于后來,商葉初用小手段哄他寫段子,只不過是廢物利用罷了。
古文華忽然同情起了那位“心鬼”——那個叫盛聞之的,與自己有過數面之交的,才華橫溢的作家。
等等,還是先同情同情自己吧。
古文華自嘲地笑了。
他可悲地發現,即便商葉初做著如此冷酷的事情,他還是無法把視線從這個人身上移開。
照理說,導演和編劇同為創作者,該站在一條線上,共同抵制商葉初這種令人不齒的行為。可在聽到商葉初的說法之后,古文華最先涌出的情緒,竟然是“松了一口氣”。
幸好。幸好葉初思慮周全。
幸好,幸好心鬼是個蠢貨。
幸好,這樣一來,心鬼再怎么蹦跶,也不會傷害到電影太多。
幸好,幸好心鬼就算再怎么努力,也沒辦法維權……
這種心態,對于創作者而言是一種羞恥。
心鬼只不過賣出了一本書的改編權,而他古文華,已經快把整個靈魂賣給商葉初了。
古文華露出如釋重負的笑容:“你說的有道理。這樣我就放心了。我會盡快把這些填進劇本中。然后把成稿給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