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夕想了想,也覺得可惡,漢玉龍共和國雖然有通法,但是畢竟建國時間尚短,像翡翠鎮這樣的邊境地區,舊帝國的許多地方私刑家族祠堂斷案仍十分普遍,行省雖然大力宣傳通法,也派巡回法庭到地方上來行使司法權,但是舊習難除,仍有許多自由民選擇祠堂調節民事矛盾,只要不涉重刑,民不告,巡回法院也無能為力。
“我去看看。”月夕轉身出門,直奔張家,來到張家門口,見其母親正在屋里哭,月夕走了進去,欣歌的母親見月夕來了,抹了抹眼淚,對著月夕哭訴道:“我女兒這遭的這什么孽啊,以后還怎么見人啊.”月夕好一番安慰,問道:“那姓張的可有說法."欣歌的母親一聽哭的更傷心,說:“沒有,我去過了,人家家里勢大,說了,如果愿意息事寧人,會賠些星辰珠子,說如果告官,那人家就在祠堂等著你來。”
“豈有此理。”月夕聽了,額頭上青筋暴起,恨不得立刻殺了對方解恨。
“欣歌姐呢。”月夕又問
欣歌娘指了指里屋,月夕進屋一看,滿地狼藉,欣歌卷縮在床腳,目光呆滯。月夕沒敢直接上去,站了好一會兒,也不知道該怎么安慰才好,突然想到一個人,覺得有戲,就輕輕的說:“姐,是我,月夕,我有個辦法,我們可以去巡回法院告他,那個余法官我認識,是個真正正直的人,如果你愿意,我幫你去辦,找余法官替你做主,給你一個公道.”
欣歌聽完,看了一眼月夕,眼神恢復了一絲光彩,想了許久,看著月夕,點了點頭。
月夕見欣歌答應了,忙說:“后面的事我替你辦,你只要遞了訴訟狀子就成。明天我先去找余法官,再來找你。”說完,便匆匆回去了。
回到家中,紫悅躺在床上,顯然是在等月夕回來,月夕把欣歌的情況和答應告官的事情和紫悅又說了一遍,紫悅唏噓不已,只是緊緊抱著月夕,說道:“欣歌姐真是太可憐了,你可要幫幫她。”
第二日,一大清早,月夕吃過早飯,早早的出門,來到東庭街,那是巡回法院的所在地,月夕走進大門,沒看見人,非常的冷清,法院是由一座舊貴族府邸改建而成,石磚結構,圓窗尖頂,門前石階下,司法女神一手持劍一手天平站立當中,在她的側面,一面巨大的鳴冤鼓被固定在木架子上,幾根綠藤已經悄悄蔓延到木架子之上,顯然,這面鼓從來沒有使用過。找到余法官的辦公室,推門進去,余法官剛好在,是一個穿法官袍的青年男子,頭發梳理的很整齊,臉消瘦,但眼神十分銳利。月夕在辦公桌前坐下,翹起了二郎腿。
“腳放下去,像什么樣子。”法官實在忍不住月夕的德行,訓了一句。
“這又沒外人。”月夕頂了回去,不過,還是識趣的收腳端坐起來。
“你不去忙飛地的事情,到我這來干嘛。”余法官總是非常的嚴肅,即使二人其實有些交情。月夕雖是混江湖出身,骨子里卻很尊重余法官這樣有學問的人,也不多繞彎子,說:“余法官,最近可忙。”
“你不會是來消遣我的吧,我這的情況你還不了解,我把鳴冤鼓都安在法院里了,也沒見誰來遞過訴狀。”余法官沒好氣的抱怨道。
月夕見有戲,站了起來,“我這倒有個案子,就看你接不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