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歡習慣在跟女孩約會的時候嚼口香糖,他很久沒跟女孩約會了,但是嚼口香糖這個習慣卻已經融入血液了,不買口香糖他就覺得少了點什么。
愛麗絲-恩格勒特帶了一頂帽子,余歡帶著墨鏡,這里沒人認出他們。盡管他們兩個都屬于高顏值的人,但是在這座小山上到處都是“好漂”的歌手。這些歌手的顏值一點不比演員低,他們聚集在這座小山上,等著唱片公司給他們一點活干,如果白天沒有活的話,晚上他們就會去附近的酒吧唱歌。
“你喜歡這里?”余歡問。
愛麗絲-恩格勒特道:“是啊!我有的時候挺恨我的父親是個大導演,我始終無法擺脫他的陰影,我有的時候也想像他們一樣,在這里等唱片公司的活,晚上去酒吧唱歌,我覺得我能出頭的。”
余歡不置可否,愛麗絲-恩格勒特倒是一個多才多藝的女演員,唱歌、作詞、編曲、寫詩、演戲都行。
愛麗絲-恩格勒特想讓余歡唱一首中文歌給她聽,結果被余歡拒絕了。愛麗絲-恩格勒特嘟著嘴找了棵樹,坐在樹干邊的草地上。
小山上很多抱著吉他的人在彈著吉他,余歡跟愛麗絲-恩格勒特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天。每次愛麗絲-恩格勒特把話題聊到音樂上,都會被余歡扯開,清清已經消失了,現在聊音樂余歡很容易露餡的。
就這樣,他們兩個聊著天,他們的聊天約莫持續了一個小時左右,冬天的天總是黑的早,此刻的能見度就已經不高了。愛麗絲-恩格勒特突然蹭到余歡的身上,最近時愛麗絲-恩格勒特呼出的熱氣正拍在余歡的脖子上。
少女發絲間的氣息鉆進余歡的鼻子,余歡的鼻翼縮了縮,他立即有了反應,實際上在他們聊天的過程中,余歡就若有若無的有著一些反應,此刻那雄性哺乳動物刻入靈魂的天生反應來的極為迅猛,像海浪一般,一浪接著一浪,又一浪高過一浪。
愛麗絲-恩格勒特抬起頭看著余歡,她的手放到余歡的臉頰上,道:“張嘴。”
余歡這時忘記了自己“不能被這娘們牽著鼻子走”的原則,他張開了嘴,他以為接下來大概是一個長吻,愛麗絲-恩格勒特也的確把她的紅唇印上來,但愛麗絲-恩格勒特的目的卻不是KISS,而是余歡嘴里的口香糖。
愛麗絲-恩格勒特叼走了余歡嘴里的口香糖,然后道:“這么長時間你也不給我一塊,就知道自己嚼,你不知道我很無聊嗎?”
余歡已經有好久沒跟女性有如此親密的接觸了,他的精力都發泄在籃球上了,然而此時那被運動壓抑的天性正在爆發。愛麗絲-恩格勒特拉開了自己領口的扣子,深溝乍現,余歡想伸手,愛麗絲-恩格勒特卻嫣然一笑,握住了余歡的手,道:“你想在這里嗎?如果被拍到的話,明天我們的樂子就大了。”
直到上了車,余歡才反應過來,籃球場上掌控節奏的大師,在剛才的幾分鐘時間里完全丟掉了對節奏的掌控,他完全被他的對位對手牽著鼻子走。
“這是對一個頂級控球后衛的侮辱。”余歡暗自嘟囔道。
“希爾頓?”愛麗絲-恩格勒特道。
余歡道:“我覺得可以,不過在去之前我們要不要先吃飯?”
愛麗絲-恩格勒特:“我們可以在房間里吃的,到時候你喂我。”
“像喂你口香糖一樣喂你嗎?”余歡說道,他現在要將比賽節奏奪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