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也明確規定鼓勵和保護商業是所有必備的義務和道德。
隨著阿拉伯帝國的形成,商業貴族也成為上層統治階級的重要組成。
文化傳統、地理位置、商人的社會地位和商業的巨大收益,使阿拉伯帝國出現了與當時東西方封建文明不盡相同的工商業繁榮局面。
很多商人活躍于亞歐非三大洲,從事以中介貿易為主的商業活動。
阿拉伯商人的活動范圍從東南亞的蘇門答臘、馬來西亞到南亞印度,再到西南歐的西班牙、北非的摩洛哥,甚至北歐波羅的海和斯堪的納維亞半島都有。
從隋朝開始,廣州、泉州、揚州等地就聚居著一些商人。
隋唐的絲綢、瓷器,印度和馬來群島的香料、礦物、染料、蔗糖,中亞的寶石,東非的象牙、金砂,北歐和俄羅斯的蜂蜜、黃蠟、毛皮和木材等都是阿拉伯商人經營的商品。
所以房遺愛把注意打在大食人身上,也算是一個可行的注意。
反正這個時期的大食,哪怕是和大唐一樣強大,他們現在畢竟是遠離他鄉。
所謂物離鄉貴,人離鄉賤,在廣州,大食人想要蹦跶可是沒有那么容易;不過到了南洋,說不準就會有一些交鋒了。
這也是張華讓南洋貿易準備足夠的護衛隊的重要原因。
畢竟這個時代趕在海上討生活的,就沒有幾個是善茬。
碰到比自己強大的對手,那么自己就是怪怪的商人;碰上可以欺負的、有利可圖的時候,分分鐘化身為無惡不作的海盜。
事實上,很多海洋強國剛開始的發展都是和海盜息息相關。
后世以高福利聞名于世的北歐國家,基本上都是海盜的后代;就是曾經強大無比的大英帝國,它的發展也是和海盜息息相關。
本來這種海盜行徑純屬個人行為,但伊麗莎白女王出于政治的目的,給這些海盜船長們發“私掠許可證”。
“私掠許可證”是一國政府授予本國私人船支在戰爭時期攻擊和劫掠敵國商船的權力。“私掠”在國際法上的合法地位一直持續到1856年。
當時海盜被抓獲是肯定要上絞刑架的,但如果擁有“私掠許可證”,就可以聲稱自己是奉命行事,享受戰俘待遇。
西方史學家們有時將私掠船主們稱為“紳士海盜”,以區別于純粹的海盜。
對于英國的私掠船主們,現在通稱“皇家海盜”,這個稱號更為貼切。
雖然皇家海盜人數不過幾千,卻是舉國關注的一群人。
英國上至女王,下到地主鄉紳,都踴躍資助他們的劫掠行動。英國人為他們的勝利而歡欣鼓舞,為他們的失利而捶胸頓足,就如同現代的英國人對他們的足球隊一樣癡迷,而最出色的海盜船長則成為國人景仰的民族英雄。
海外貿易的這種屬性,張華已經給馬周、房遺愛他們說的很清楚了。
關鍵時刻,南洋貿易的護衛隊也一樣是可以化身為海盜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