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那些搶劫犯以及搶劫犯家屬的口供。
那些搶劫犯,實際上沒有任何一人與萬稟義有過直接接觸,有接觸的是那倆死人,所以這些人的口供通通是:“聽頭兒講。”
那兩位已死的劫犯家屬呢,指證也不過是:“曾親眼見到來家吃飯,看過夫君幾次給錢。”
也就是說,沒有萬稟義的收條,沒有證據證明萬稟義作為主犯在指揮這些劫匪為非作歹,這些都不是關鍵定罪的證據。
而古代這里,經閨女翻律例書籍在路上與他分析過,要么就有直接有力的證明,像是收條字據類。
宋福生當時就知:很難。
古代這里識字寫字的人少,那萬稟義有沒有文化都兩說,就更不用提那位搶劫犯頭領了。那倆死人指定不會寫字,會寫誰去搶劫?當賬房先生好不好。
基本上都是直接給銀錢。
讓四壯去萬家偷賬本,估計會白忙。
閨女又說,沒有直接證據,只憑那些人看到或聽說萬稟義如何如何,根據律例,那要是想給萬稟義定罪只剩下一條,罪犯的口供。
口供在這里極其重要。
想必也是古代刑訊逼供是合法的原因之一。
所以說,沒有被告人供認不諱,拿不下萬稟義本人口供,又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要是硬羈押萬稟義,閨女說的對,就等于是將他宋福生的小辮子遞到萬家手里。
萬家不是普通人家。
眾所周知,萬家是能順著關系告官員誣判的,甚至,黃龍府的官員為了跪舔柳將軍都會主動插手問責。
咱別才來,再被對方反咬一口,打道回府。
白玩。
那咋辦?
萬稟義又不是缺心眼,他能別人說啥就認下嗎?
所以,宋福生的心里,眼下只剩下一招,就是將所有的帽子趁亂都向萬稟義頭上扣,都試試,看看能認下哪個就認下哪個。
只要認下一個,哪怕不是什么刑罰極重的惡罪名也行。
這樣才能合理合法的長長久久羈押萬稟義,并且還不會被任何上級和其他官員抓住自己小辮子。
誰來命令也不好使,認罪了。
至于覺得罪名太輕,只要扣下人就中,換現代的話說,可以從長計議,先羈押著,再補充偵查。
宋福生瞟眼呂縣丞,又瞟眼秦主簿。
節奏很重要,沒看下面那位一口一句我我的,連句回大人也不說,他都沒有吱聲嘛。
“萬稟義,本官問你,那些指證你的人,你認得嗎?”
“我不認得。”
“你確定?”
“我……”
宋福生沒給萬稟義再回話的機會:“帶人證。”
死了劫匪婆娘重新來到公堂之下跪下:
“大人,民婦真見過萬稟義,就年前他還來與我家收錢。
當時,民婦的夫君還特意讓民婦準備了下酒菜,說萬巡檢吃不吃酒是一碼事,要準備的、
民婦家里的一位婆子和兩名燒火丫頭當日也都有見過萬巡檢出現在家中,大人不信可以叫來審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