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話少說,誰稀罕看你那玩意兒,我們出去了,你想趁機逃跑嗎?”林達民罵罵咧咧的呵斥道。
“大叔,我又不會特異功能,這廁所只有一扇門,窗子什么都沒有,我怎么跑呀?”男子貧嘴道。
吳喻和林達民退到九六廁所門口,大約過了三分鐘,男子才走出來,一下便被兩人按在墻上,反手拷住。
“冤枉哪!公安打人啦!”男子吱吱哇哇亂叫,一旁的女子站在劉真真身邊,風輕云淡的看著這一幕,心里有點兒幸災樂禍。
兩人被帶到派出所錄口供,雖然只是個菜鳥警員,但吳喻感覺這真是樁蹊蹺的案件,至于哪里蹊蹺,吳喻一時說不上來。
“你們兩人認識嗎?”吳喻負責審問男子,此人姓杜。
“認識。”杜某回答。
“受害人叫什么名字?”吳喻詢問。
“受害人?誰是受害人?我嗎?”杜某無辜的說。
“又貧,我說你知道你房間的女人叫什么名字嗎?”吳喻感覺審訊怎么能如此兒戲,但是又沒辦法。
“不知道,但是我們之前通過電話,不信你可以查我手機的通話記錄,警官。”杜某信誓旦旦的說,不像是撒謊。
嫌犯的證物還沒有上交,吳喻很快找到杜某的手機,得知手機密碼后,查到了受害人和杜某的通話記錄。
兩人在兩小時前第一次通話,時長八分鐘,后來又陸陸續續打了三次電話,每次通話兩分鐘以內,最后一次通話是在一個半小時前。
吳喻接到報警電話是四十分鐘前,到底怎么回事?
真奇怪,強奸犯會和受害人提前兩小時打電話,他們到底談什么?為什么會發展到犯罪的地步?
“你們電話里談了些什么?都不知道對方的名字,又怎么會知道她的電話號碼?”吳喻問道。
“這個,不好說。”杜某眼神閃爍。
“那行,等法醫從證物中檢測出你的dna,你等著坐牢吧。”吳喻生氣的說。
“吳喻,歇會兒,下班了。”林達民看看手機,已經到了中午吃飯的時間。
吳喻裝著滿肚子的疑問,真不想就此放手。
不過他想問問受害人,兩個人電話里到底談了什么?為什么杜某會說兩人認識?
吳喻和林達民去了食堂,草草扒了幾口飯,便帶著疑問去見受害人。
受害人姓汪,據她供述,杜某將汪女士騙至江城酒店,無恥的對她實施了強奸。
杜某究竟用了什么手段,才能將汪女士騙至酒店,畢竟開房可是要本人拿身份證的,如果汪女士不同意,杜某也不能綁她去吧。
“汪女士,案發前,你和杜某通過電話,對不對?”吳喻問道。
“是的。”受害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