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早在永宏廠時,莊建業這批人就承擔艦載機的預研工作,下馬之后永宏廠陷入困頓,但脫胎永宏廠的騰飛系卻意外崛起,重新接下了艦載機的衣缽,之后的殲教—7MAX實際上就可以看做是一款永宏廠艦載機的重生。
之后的真龍系列驗證機以及之后成熟的雙發的FC—21戰斗機則可以看做是騰飛系在艦載機方面由青澀逐漸走向成熟。
正因為如此,隨著瓦良格號確定成為國內航母的基準型號,并開始進入實質性的技術論證和研究籌備階段,騰飛系上下心心念念期盼了兩代人的艦載機項目也正式由海軍提出,并最終得到總部和上級比準,作為航空母艦重要的配套工程得以優先發展。
這要是放在十幾年前,艦載機項目只能交給騰飛系,因為當時只有騰飛系在這方面有豐富的研制經驗。
可隨著時代的發展,特別是九十年代中后期多用途戰斗機概念的興起,陸基戰斗機與艦載戰斗機的界限越來越模糊。
最典型的便是法國的“陣風”系列戰斗機,空軍的A型與海軍的C型都是在“陣風”的基礎型號上發展出來的,只不過海軍的C型根據艦載機的特點做了些許的增強和適應性改進罷了。
還有美國正在研制的F—35系列戰斗機,更是多兵種聯合作戰飛機概念的集大成者。
而各主要大國紛紛在多用途戰斗機概念上如此執著當然是有現實的好處,其中最大的一項便是可以減輕后勤壓力,做到海、空軍零備件和維修保養的一致性,從而降低后期使用成本。
落實到戰機的研制生產端,就是打破固有的海航裝備與空軍裝備的界限,讓一些原本成熟的空軍作戰飛機也有機會通過適應性的改進和調整成為海軍艦載機的可能。
就比如說成功航空集團這次用于海軍十五號工程招標的備選型號,就是在十號工程基本型基礎上升級而來的殲—10J。
相較于殲—10A,殲—10J增大了翼展面積,強化了起落架的強度,設置了尾部阻攔索掛鉤,并更新了機載電子設備,同時在機體關鍵部位選用抗腐蝕材料,從而令整體性能提升一大截。
唯一不足也就是發動機,沒辦法,殲—10J在如何由陸向海的改進,也擺脫不了單發這個基礎結構,而海軍對于自己的第一款艦載機明顯不想湊合,正因為如此,成功航空集團的殲—10J盡管進入到競標的最后階段,但所有人卻知道,殲—10J只不過是個陪跑的打醬油型號。
因為海軍方面早就明確說了,他們的艦載機必須雙發,如此才能保證突發狀況下的飛行安全。
正因為如此,海軍的十五號工程的招標實際上就是在中國騰飛的FC—21和東北航空工業集團的殲—11改之間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