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時間《奔跑》在華訊云音樂的總試聽量,突破300萬,總銷量突破50萬,摘取了華訊音樂排行榜當周單曲銷量第三名,排在他之前的一個是老牌天王,新單曲發布的第二周,周銷量也不過百萬,第二名的是一首時下熱劇的主題曲,而且歌手也不是什么新人,而是知名歌手。
同時林霄在新人新歌榜上更是一騎絕塵,牢牢地把持住榜首的位置,第二名的新人歌手的單曲,周銷量只有不到20萬的銷量。
在華語樂壇,新人,很多時候,日銷量破萬的單曲就算的上是大賣了,而這還是建立在宣傳到位,以及買榜買推薦位的情況下。
像林霄這種幾近果奔的情況,這個銷量,絕對是吊炸天了。
只能歸功于歌曲本身質量足夠給力,當然,林霄也并非完全是果奔,畢竟,他雖然在樂壇是新人,但是在《華星達人秀》和《最強大腦》之后,嚴格來說已經不算新人了。
讓林霄最高興的不是《奔跑》獲得了周銷量冠軍,而是,一首《奔跑》,竟然整整給他漲了超過50萬的人氣值。
是的,就是50萬人氣值,林霄不知道是系統到底是怎么計算人氣的,不過,反正現在看來,是不是和這個音樂單曲的銷量有關?
事實上,《奔跑》獲得新人周銷量冠軍,新歌周銷量前三甲,雖然只是一個華訊云音樂平臺,但是50萬的付費下載,給林霄帶來的實際報酬并不算高,按照華訊云音樂的歌曲定價,付費下載一次1塊錢,會員八折,華訊云音樂平臺要分走30%,華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分走5%,再加上扣稅,林霄最終能夠獲得的也不過是25萬華幣左右。這還是因為,這首歌本就是林霄原創歌曲,不需要在分潤給詞曲作者,才能分到這些。
而要知道,請李鶴零工作室錄制這首歌曲的費用就要差不多快10萬,當然這其中包含了全套,包括重新編曲,配樂,錄制等等。
這還是李鶴零給出的友情價。
也就是說,一首歌曲錄制出來,哪怕是原創作品,單單靠數字版本的銷量,最少也要達到30萬以上才能夠不虧本。如果是買來的歌曲的話,還要分潤給詞曲作者大概5—10%的利潤。如果再加上宣傳費用的話,那又是另外一個層次了。
當然了,一般來說,還有實體唱片,實體唱片的利潤倒是比數字唱片要高,但是銷量往往連數字唱片的零頭都達不到。
購買實體唱片的大多數都是鐵桿歌迷,因為在網絡上下載,一方面是價格便宜,往往一張數字專輯的定價還要打折扣,以8首歌論,購買整張數字專輯一般只要5塊錢,而實體唱片一張CD,最起碼也要五六十塊,甚至超過一百。
關鍵是網絡付費下載之后可以直接放到手機里面聽,而實體唱片卻還需要播放設備支持,兩者優劣可以想見。
歌手真不是那么好當的,當然了,歌曲的銷量,并不是歌手的收入主要來源,往往一個歌手的歌曲紅了,人紅了,接幾場商演,拍幾支廣告就抵得上專輯的收入了。
不過,一首新歌的黃金銷售期雖然說有三個月,但是實際上,爆發期卻是很短的,一般在前面第一個月,除非出現其他的什么意外因素,否則的話,基本上第一個月的專輯總銷量,會占據專輯總銷量的一半還多,但是歌曲本身就是歌手的一張長期飯票,一個歌手的歌曲多了,長期積累下來的銷量也是一個很客觀的數字。
按照《奔跑》的首周銷量,這首單曲不用一個月就能夠達到白金單曲的程度,對于一個新人來說,這絕對是很難想象的,特別是還是在幾近果奔的情況下。
當然比起國內的天王天后們的專輯當周銷量來說,50萬連對方的一半可能都達不到,但是這對于一個新人歌手來說,已經非常非常耀眼的成績了。
甚至已經有媒體提前給林霄定了一個2014年年度新人王的稱號了。
于此同時,林霄在《奔跑》發布一周后,再次推出了他的個人第二首單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