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說吧,具體是個什么情況。”
丁一豐就把自己錢包里有好幾萬塊現金,被有心人盯上,對方開出租車騙他上車,他又是如何發現異常,用電警棍電暈兩個嫌犯,自己逃下來報案的情況大致講了一遍。
他也不傻,那幾萬塊現金是怎么來的他沒說,他才不會說那是在礦上領的封口費,只說自己這次過來辦事,帶了不少現金。
兩個人聽到丁一豐包里竟然有好幾萬的現金,對視了一眼,表情有些微妙,其中一個開口道:“你的電警棍呢?這種東西屬于管制物品,普通人是不能有的,你知道嗎?這是警用設備,你已經違反了治安處罰條例。”
丁一豐頓時有些懵:什么鬼?老百姓弄個電警棍防身還違反治安條例了?難道遇到壞人搶劫的時候,就只能用身體往人家刀子上送?
“我們現在是在說搶劫案的事情吧?跟我有個電警棍有什么關系?”丁一豐不滿道。
“搶劫犯我們是要抓的,但是你違反了治安條例,這也是要追究責任的,一碼歸一碼,我們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冤枉一個好人。”
丁一豐皺起了眉頭,他總覺得這話聽起來怪怪的,還有些莫名的意味在里面。自己明明是受害人,差點被殺人越貨,弄個電警棍防身,怎么忽然也要被調查了?
“對了,你的現金呢?這個也要上交的,這屬于證據,我們要封存建檔。”
丁一豐剛聽到的時候還沒反應過來,下意識的就要把現金掏出來交給對方,可是等到手摸到現金,他才忽然反應過來:他媽的,歹徒根本就沒有摸到自己的錢,這錢當什么證據?又不能提取指紋什么的。封存留檔,封完跟自己也沒關系了吧?
他頓時惱怒道:“你們什么意思?這是要沒收?”
兩個人的表情頓時都有些不自然起來:“誰說要沒收了?說了這是證據,要封存留檔的。”
丁一豐算是看明白了,這完全就是肥肉入虎口,要是交出去,這錢可就沒了。他一直聽人說,基層黑基層黑,以前他還不信,現在一看,還真的就是這樣。
“那我不報案了。”丁一豐說著,起身就要往外走,卻被攔了下來。
“不報案了?你剛才跑來說報案,現在又說不報案了,你這屬于報假警,擾亂治安,也要拘留。”
丁一豐差點沒氣死,這他媽的也太混賬了吧?!這些家伙居然就黑到這種地步?就不怕被捅出去嗎?
他有心想直接跟對方懟起來,可是想到母親還需要那些錢救命,決定用軟化的方式處理這件事情。
他掏出了記者證:“我是記者,過來這邊是采訪的。這件事情到此為止,我也不會報道的。大路朝天,各走一邊,要是把我逼急了,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