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種火槍,輕騎兵就能在馬上開槍和裝彈。
有了能在馬上使用的火槍,陳憲嘗試著讓輕騎兵訓練組成橫排,沖到火槍射程內,對著敵鎮打出一個排槍,然后調轉馬頭離開,重新裝彈,這種戰術已經接近后世十八世紀的獵騎兵了。
為了增加輕騎兵在追擊時的持續作戰能力,陳憲還給每個輕騎兵裝備了兩把短火槍,作為備用槍械,以及一把輕便的馬刀作為最后的武器。
這樣的輕騎兵有著訓練比較簡單,對戰馬要求不高,火力兇猛,行動迅速,機動性高,用途多樣的有點,補充起來也比較容易,不像弓騎兵,要花費大力氣才能訓練出來,還肯定不是蒙古騎兵的對手。
陳憲花費了半年時間才完成了這次軍事改革。
他一邊對軍隊進行改革,一邊招募新兵補充進增員后的軍隊,一邊擴大軍隊的規模。
在完全掌控了萊蕪縣的八萬多人口之后,陳憲自然就有了大規模擴軍的資本。
經過半年時間的招募和訓練,陳憲將軍隊擴大到了八個步兵營,七千多人,騎兵擴大到了兩千四百人。
陳憲對騎兵的編制是一百人一個連,四個連一個營。
這次他將每個騎兵兵種都擴編到了兩個營。
這樣一來,陳憲手下就有了八個步兵營,六個騎兵營,總兵力接近一萬人!
陳憲又將八個步兵營分別組成了兩個步兵團,一團團長由李石擔任,二團團長由張柏擔任。
除了軍隊的擴張和改進,在政府方面,陳憲也進行了調整,他將手中的地盤分為萊蕪和沂源兩個縣。
萊蕪縣令由陳憲自己兼任,他在萊蕪縣也成立了一套和沂源縣一樣的縣級政府機構。
在縣級政府機構之上,陳憲自封為魯山侯,組建侯國政府,在這一級政府,陳憲沒有成立督政院,而是由侯爵,也就是自己獨裁,侯國法院,侯國檢察院,都是侯府的下屬機構,審計院也由督政院的下屬機構變成了侯府的下屬機構。
之所以采取這種地方選舉自治,中央獨裁的的行政模式,是因為陳憲覺得,如果他太早的在上層實現選舉制度,會讓他建立的這個勢力會失去控制,而沒有陳憲親自把控方向,那誰也不知道這個勢力最終會發展成什么樣子。
陳憲還在侯府下面成立了將軍府,也由自己擔任將軍府將軍。
在將軍府下面,他成立了負責制定作戰計劃的參謀部,負責后勤補給的后勤部,負責武器裝備研發采購的裝備部,負責軍紀軍法的憲兵部,負責訓練的武訓司,負責軍官的考察,評定,升遷,調職的武選司,負責軍事情報的情報司……
當然,這些機構雖然建立起來了,但大多還是個空架子,還需要時間去明晰各個機構的職權范圍,逐漸豐滿工作流程,這些東西,陳憲不可能都去親力親為,他沒有那個精力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