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陳憲看來,第一條路十分危險,但第二條路也并非坦途。
如果他將督政院制度向上推進,去限制上層官員,兵最終培養出了資產階層,那最終,這種限制也會落到他的頭上,如果他膽敢抵抗,也許他建立并培養出的這個國家和政體會將他送上斷頭臺。
不過,對陳憲來說,這并不是個難以選擇的題目,因為即使被限制,也總比死亡更好。
所以,陳憲兩害選其輕,只能選擇第二條路。
利用成吉思汗進攻西夏的這一年時間,陳憲對東海國的官僚制度進行了一次梳理改革。
陳憲確立,東海國的基礎行政單位是鎮,而不再是過去的縣,一個鎮有一個小小的督政院,一個鎮長,督政員和鎮長由鎮里的選民選舉而出。
在東海國,不是所有人都有是選民,成為選民有兩個前提條件,第一取得小學畢業證,第二每年必須繳納一定數額的稅款。
鎮長當選之后,根據小鎮的情況雇傭治安官,稅務官,財政官等事務官,組建小鎮的管理機構。
鎮之上是縣,在縣一級,除了督政院和縣長之外,還有司法機構,法院和檢察署。
縣長和縣督政員由下轄各鎮選舉而出,縣長和督政員的競選者,可以去下轄各鎮進行宣傳拉票,選舉由各鎮督政院主持舉行,縣司法機構進行監督和公正。
每個鎮選舉計票結束后,派出一個選舉人,去縣里進行選舉人投票,這個選舉人自身沒有投票權,他只是根據自己鎮上的選舉結果,奉命投票而已。
最終由縣司法機構統計各鎮選舉人的選票,再乘以各鎮的人口系數,就是等于各鎮的選票權重,最后統計縣下轄所有鎮的選票權重,統計出候選人得票權重。
這種選舉制度,簡單明了,一個縣可能有幾萬甚至十幾萬人口,但卻只有幾十個鎮,每個鎮也不過幾千人,一個鎮派一個選舉人,幾十個人集中在一個大廳里,你們鎮選誰?你們鎮選誰?幾十個人很快就能統計出結果,然后找個會計來,根據人口計算一下每個鎮的選票的權重,再相加,很快就能得出選舉結果。
這種方法,比幾萬,幾十萬人一起選舉,再去統計就要簡單多了,一個鎮民,不需要跑到縣城里去投票。
在技術不發達的時代,這可以極大的避免浪費和提高選舉率,畢竟你讓一個人花一上午時間,去鎮中心投個票,可能大多數人都會去,但你要是讓一個人花幾天時間,跑到縣城里去投票,那有一大半人都不會去,如果是花半個月時間去府城投票,那估計沒人會去。
市和縣為平級機構,一個市只管轄自己的市區和一部分郊區的底盤,基本上一個市的管轄面積不會比一個縣更大。
為了便于管理,市和縣一樣,分區管理,分區選舉,最后由選舉人集中投票。
縣,市之上是郡,差不多相當于后世的地市,陳憲將整個山東分為七個郡,分別是以登州為中心的蓬萊郡,以青島為為中心的瑯琊郡,以濰州為中心的齊郡,以海州為中心的東海郡,以濟州為中心的東平郡,以濟南為中心的濟南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