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連連點頭,說:“好好!”他也是怕自己被訛上了。
青年卻有點猶豫,說:“可我這車……”
“有鎖沒有。有鎖的話,先鎖上了。這些東西沒什么貴重物品吧。你收了多少錢?如果不見了,我給你。”
“都是廢紙,才幾十塊錢收來的。”
唐浩澤一直聽著兩人的對話,覺得自己確實應該跟著去一趟,雖然可能會有些麻煩。但他感覺兩人好像都是挺不錯的人。他大概就是去做個證人什么的。至于去買東西他也不急著一時,去外灘玩,日后更加是有的是時間。
青年拿出一條鐵鏈將車后輪鎖上了。
司機扶著他上了車,直奔最近的醫院。
醫院給拍了X光。結果和快就出來了。醫生看了一下膠片,說:“這腳的第五跖骨應力性骨折。沒有看到碎骨。骨裂不算太大。”
聽說是骨折了,出租車司機和青年臉上都是一遍。
所謂傷筋動骨一百天。這青年就算是年輕,但是要想恢復,怎么也要兩三個月。不管是青年和這出租車司機誰負責,都是要承擔相當的壓力。
交警也來做了筆錄,初步判斷雙方都有責任,現在想要確定雙方的責任誰更重一些,已經很難判定。
司機可能也在懊惱當時沒有先讓交警在現場勘查。現在說也說不清了。他先是忙里忙外的幫青年取藥交費。
所有東西都處理好之后,司機對青年說:“那個,王維。你看這事該怎么處理?”他自然是希望私了的。不過他覺得這王維也不會獅子開大口,只看王維沒有要求住院就能看出一些。
王維想了一下,說:“大哥,剛才醫生說我這骨頭大概一個半月就能愈合,但是兩三個月不能做重活。在愈合之前每周要來取一次藥。按照這醫藥費,一個半月,大概要一千來塊錢。我兩個月不能工作……交警說我們雙方都有責任,我們就當作雙方各占一半的責任。要不你給我兩千,這事就這樣算了。這次你出的醫療費算在其中。”
出租車司機聽說要兩千,倒也沒有覺得多。他開車的,一個月辛苦一些也能有三四千左右。能用兩千解決這件事,他也愿意。
他連連點頭,說:“可以。我們立個字據。等會我送你回去,順便去銀行取錢。”
出租車司機又請唐浩澤做個見證人。
唐浩澤看他們這樣談好了,覺得自己看人的眼光還是聽準的。他也就沒有拒絕!
司機果然送那叫王維的青年去到市郊的一處出租屋,送進屋子后,用筆寫下了字據雙方簽字,然后讓唐浩澤也在上面簽了名,留下了日后聯系的地址。
看到唐浩澤寫著的地址是復旦大學,出租車司機和王維才知道他是要來報道的學生。事情到了這里,也算是結束了。
出租車司機一臉郁悶,開著車送唐浩澤回酒店。
在路上唐浩澤看他心情不好,不由說了句:“師傅,總算是沒出什么大事。那也算是不幸中的大事。”
出租車司機苦笑說:“那也是,如果出了大事,我更慘。還好那王維是個講道理的。你不知道啊,這世道變得讓人都不敢將人往好里想。我有個哥們,也是開車的。去年碰到騎自行車的。也沒多大的事,那人不是腳疼就是頭暈,醫院查不出什么來。前前后后花了兩萬,還給了那人一萬多才了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