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嫁女兒要聘禮,會考慮兩個問題。首先一個是,自己會給多少嫁妝,然后才會考慮要多少,因為門當戶對這個話題在古代是永恒不變的。娶嫁雙方會對聘禮、嫁妝的多寡進行交流。
女方更加是在女兒訂婚后就開始籌劃女兒的嫁妝。然后要考慮對方的家族情況和承受能力,進行商量。然后雙方交換嫁妝和聘禮單子。
如果一場娶嫁就掏空某一方的家當,那不是結親,而是結仇了。
嫁女方要求聘禮的多寡,第二個還要考慮女兒嫁過去后在夫家的地位。
夫家給的嫁妝多了,女兒自然有面子,也證明夫家對女兒的重視程度。但想要更多的聘禮,自己也要給出足夠的嫁妝。這筆嫁妝的價值,至少要比聘禮多。超出多少,代表著娘家對這個女兒的重視程度。
如果不考慮女兒在夫家的生活,完全可以只要只要聘禮不給嫁妝的。而嫁妝都是嫁出去的女兒的私房錢。
這一點倒是古今相同!
不同的是,現代人很多時候要聘禮的時候根本不考慮男方的實際情況。只考慮自己的面子,不能比別家的少。至于要了女兒夫家的聘禮后,要臉的,會將聘禮全部返回給女兒補一些回去。而稍稍不要臉的,將女兒的聘禮大部分扣下,只給一部分女兒帶去夫家。
后者,實際上和賣女兒沒什么區別。
后來,一些地方嫁個女兒要的聘禮禮金不僅將男方掏空,還讓男方一家欠下一身的債。女方要到一筆錢后,不管是要臉的還是不要臉的、給女兒的嫁妝多寡,都實際上是將女兒夫家的錢都收刮到女兒手里。
那是正常的?
如果是古代,那樣的聯姻是絕不可能出現的。
就算是出現了,那樣嫁出去的女兒,得不到什么嫁妝的,在夫家得做牛做馬;如果得到的嫁妝很多,就很容易“得惡疾”身亡。
而現代的人呢?要超出男方自身承受能力的聘金的,不管帶去的嫁妝多少,都是賣。區別區別在于是自賣的還是父母賣的。聘禮帶去夫家多的,是自賣;帶去少的,是被父母賣。只因帶去的嫁妝都是女方的私房錢。而夫家為了買這個媳婦實際上是破產了。
女兒是賣出去的,卻還想女兒去夫家耀武揚威。那絕對不是正常的婚姻。
那才是唐浩澤反感的地方!
自由戀愛之下,聘禮不是不該要,畢竟那是中國婚姻的古禮。但聘禮嫁妝多寡應該是商量著來。談的時候,首先要考慮的,應當是雙方的實際情況。而不是一句:我們這里就是這個價。然后非要要男方一分不少出幾十萬上百萬。
那絕壁在賣女兒!
至于談好之后,在婚禮當天要加碼的那些,大概是用之前收到的聘禮給女兒的某處鑲了鉆石,升值了。
灣州的風氣沒那么夸張,而且女方不會主動要聘禮,是看男方的誠意的。男方給多少聘禮,女方就給多少嫁妝,女方有錢的,還會補貼一些。
而唐浩澤希望自己能給出最大的誠意,以表達自己對盧夢的愛慕和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