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之所以插手毒咖喱事件,就是看中了它引發的關注度。
是的,他的目的并不單純,阻止悲劇重演只是一方面,蹭熱度才是根本目的。
至于蹭熱度的原因,一個字——錢。
……
林海請人做了一份預算,《海女》的制作費至少需要十億円。
單說金額,可能很多人沒有概念,這里算一筆賬。
日劇的制作成本,和制作方、播出時段、題材、集數等密切相關。
按照單集制作成本排個序——
深夜檔最低,每集制作成本在五百萬到八百萬之間,能上千萬,已經稱得上奢侈。
而晚間時段最高,除火九外,制作成本一般從兩千萬到五千萬不等,至于火九劇,則動輒高達一億円。
為什么火九特別?
因為每周只有周一沒有棒球賽,收看電視劇的觀眾數量明顯更多。
上面提到的都是民營臺。
唯一的國營臺NHK的情況稍有不同。
NHK財大氣粗,無論晨間劇還是大河劇,制作成本都令民營臺望塵莫及,一部大河劇燒個幾十億簡直再正常不過了。
當然,NHK的小氣也是出了名的。
NHK的小氣,體現在演員片酬上。
民營臺制作電視劇時,是這樣分配預算的——演員(全體)薪酬占20%,編劇薪酬占10%,其他人員(包括導演)薪酬、器材、場地、道具、后期制作及亂七八糟的雜項支出占50%,剩下20%是制作公司(如果有)的收益。
NHK則不然,NHK的演員薪酬,往往只占總預算的5%。就拿木村拓哉來說,他在富士臺拍電視劇,一集片酬最高300萬(日元),而去NHK的話,則只能拿到50萬左右。
事實上,很多演員在出演NHK的電視劇時,都曾主動自降身價。沒辦法,對方是“央視”,請你演戲是榮幸,你還敢嫌錢少?
林海把《海女》拿到富士臺,就不得不考慮演員的片酬問題。
這樣算下來,十億円還不一定夠。
……
當然,制作費是電視臺出的。
但是,富士臺給出的方案卻很欺負人。
富士臺給出兩個方案。
第一個方案是委托制作。
電視臺分階段支付十二億制作費,直接買斷版權。
這是日劇最常采用的制作方式。這種方式的好處是,林海一方只需要把電視劇制作完,接下來無論收視率怎樣,都和他無關。壞處則是,電視劇播出后產生的收益也和他無關。
第二個方案是聯合制作。
這個方案類似對賭協議。電視臺出資六億,剩下的由林海自行籌措,雙方共同持有版權,如果播出后收視表現理想,會有相應獎勵。同時,錄像帶、DVD及其他方面的收益,也將按一定比例分配。
林海當然不會傻到選擇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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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但是選擇第二個方案,就需要想辦法把資金缺口補上。當然,這筆錢不需要一次性到位,但是留給林海籌措資金的時間仍十分有限。
為了盡快來錢,林海把已經創作完成的《流星之絆》拿了出來,同時正在抓緊制作第一張單曲。
單曲姑且不論,單說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