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徐為軍很快在細節上敲定下來,許哲的三十萬和陳樂的十五萬和吳異的出資一樣屬于暗股,參與公司的盈利分成,能參與君為的日常事務,但決策權牢牢的把握在徐為軍的手里。
許哲本也不想在明面上與這家公司扯上關系,所以這一條他痛快的答應了。
有爭議的是分成上的細節,照徐為軍的意思分成比例是按照出資額算,只有這三十萬放出去的時候收到的手續費和收回來的利息才分給許哲,其他部分則不算,且他要求按照七三分賬,自己拿七,許哲拿三。
而對陳樂他的要求就更苛刻了,分成是七點五對二點五。
拉攏許哲和陳樂的時候徐為軍可謂豪氣,涉及到具體細節的時候他卻一反常態擺出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這倒讓許哲對他高看了幾分,不過他并沒有做出讓步。
“為軍,照你這么算我們不算是合伙,只是我的投資而已,君為剛起步,每月放出去的金額只有你和二寶知道,分成按出資額算沒有問題,但這條款未免太不嚴謹了;我出的三十萬放出去才參與分賬,那你放出去的錢哪些是我的?哪些又是別人的?在合同和報表上又要怎么體現出來?這都要有個說法吧”,
徐為軍笑道:“許哲你放心,哪一筆錢歸誰我心里都有數,不會匡你的”,
許哲擺了擺手:“親兄弟明算賬,口頭的約定不算,寫在紙上的才算,我建議條款上這樣寫,按照出資額每個月進行分成,每月XX日統一結款”,
徐為軍皺眉道:“可要是哪個月沒用到你的那筆錢不就扯淡了嗎?”,
許哲道:“當成是公司的現金流也好,當做是公司的資金池也好,放貸出去也好,總之怎么把公司的錢用好是你的事”,
徐為軍想了想,點頭道:“行,這一條照你說的辦”,
“另外,七三的分成不行,我要拿四”,
徐為軍笑了:“許哲,找客戶、維護渠道、保證收款,每一項都是我在做,每一項都要成本,都是開銷,你要拿四不是割我的肉嗎?”,
“你認為七三是最合理的?”,
徐為軍點頭道:“對,這是最合理的,去掉成本后其實咱兩差不多就是對半分錢”,
他說的是實情,手底下的兄弟們要花錢的地方很多,去掉必要的開支后他和許哲差不多就是五五分賬了;之所以要拉許哲和陳樂入伙也是因為他手里的錢真的不夠花,這幾年幫人收債他和史二寶錢沒少掙,可手下那么多兄弟和追債團隊也要養,開了公司后雖說是放貸和催收一起抓,多掙了一筆錢,可成本也跟著上去了,是以他現在別的不嫌,就嫌手里的錢少。
許哲對他的情況也有所了解,所以跟他談起條件來心里才有底氣,道:“既然這樣,那我們兩是七三分,你和陳樂也照這個分成來”,
徐為軍沒想到許哲是在這里等著他,有些哭笑不得的看了看許哲,又看了看陳樂,只能點頭道:“行,你這么說了我給你面子,和陳樂也是這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