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太后說:“圣人犯錯?聞過能改吧,善莫大焉。”
林夕問:“好吧,最后一個,圣人在世的時候,天下沒有饑饉嗎?沒有病患嗎?沒有戰爭嗎?沒有犯罪嗎?沒有乞丐嗎?沒有貪污嗎?沒有外族侵略嗎?”
楊太后說:“好像,做不到沒有這些。”
林夕問:“既然這些都做不到,那么神圣或者高妙在什么地方呢?”
楊太后只好說:“我畢竟不是皇帝,你問的這些,我都回答不了,若是太傅或者丞相在此,或許他們能夠回答你的問題。”
林夕說:
“我也只是人,領受天道而已;
但是至少,第一,人對自己和萬事萬物的認知和知曉,并不完全洞徹,這是絕對缺陷;
然后,第二,即便是我們了解和知曉的事物,我們也缺乏力量改變或者治理到我們期望的程度,或者一國之民生存生計所需的程度。
如此者二,那么我們一切自滿、自傲、自以為是,都是可笑和短暫的;
如果貴族就完全了民族的生存與發展,那么不是貴族,就可以完全凍死、餓死、殺死或者舍棄,留下純粹的貴族,是不是?”
楊太后說:“那是不仁,不應該的。”
林夕說:
“太后可以看看史記,朝代更迭,其實更多的是生產力和人口的矛盾。
刀耕火種的年代,十畝田輪作,可能滿足一口人的生存;
若是一戶人家均有三百畝田可以耕作,那么他們家娶妻生子,每歹繁衍存活三人,第二代就有五人,第三代死掉上一代,第二代的五口人,繁衍十五口,加上第二代,就是二十口;
二十口需要二百畝田,三百畝田還耕不完,綽綽有余;
但是到了第四代十五口繁衍四十五人,死掉上一代,加上第三代,就是六十五口;
六十五口就需要六百五十畝田,三百畝田就不夠吃了,其中至少三十口人就必須遷居他處,他們遷移到哪里呢?
大宋朝上億百姓,宋仁宗時,范仲淹在奏議《答手詔條陳十事》中說:臣知蘇州,田出稅者三萬四千頃,中稔之利,每畝得米二石至三石;
方回《續古今考》說:余在秀……望吳儂之野……皆佃戶。……假如畝產二石或三石。以二石計,2石米,是4石稻谷。
一石為四鈞,一鈞是三十斤,所以一石是120斤,畝產4石,稻谷合漢量為畝產谷4.288石,折合今市制畝產381斤;比漢時為增2.777石,合今市制畝產250.1斤,增長了54.4%;比唐代的3.81石,增長了12.5%。
為什么比前朝增長,因為真宗大中元符三年(公元1011年),朝廷派人到福建,收取占城稻三萬斛,到中原種植然后中原的產量大大提升了,到了南宋年間,江南十之**都已經種了占城稻,占城稻高產并且可以生長期短,一年可以種雙季,有些地方分甚至可以種植三季。
漢代士兵定量每月用小米36.2斤,唐代每月粟米54.3斤,粟米出米率按照六成折算;
漢代戍卒每年的口糧723斤粟米,唐代需要1068斤,差不多要18畝或者19畝的田地。
漢書《食貨志》記載,五口之家有田百畝,折合到宋代的大約是69畝,可以養活3.8人,如果1.2人不服役,就會餓肚子。
宋朝子民已經超過1億人口,需要18億畝以上的耕地,南宋比北宋土地面積更小,如果不是商稅收入支撐朝廷,漢庭或許早就民變沸騰,無需女真、蒙古侵略,自己就崩潰了!
如果沒有女真、蒙元的侵略,就算三十年一代人,一億人按照育齡夫婦百分之二十計算,就是兩千萬人,一千萬對,一代人就算只生三個人,就是三千萬,一百年就要人口突破2億人,我們沒有土地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