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絹錢仍然照舊行用,無擾民生。只是官府在榷量的時候,憑金銀為尺度。”
金銀等貴金屬,長期的不作為貨幣使用,只是作為一種高昂稀缺的原料,或是打制奢侈器物,或是用作儲存。一方面金銀并沒有一個長期穩定的產出,另一方面金銀如果作為貨幣,其物理屬性又決定了朝廷很難就此動什么手腳。
以銅為錢并通過濫行新錢來掠奪民間財富,這也是中原政權一個源遠流長的傳統,這其中最明顯就是魏晉三國時期。
魏蜀吳三國除了在戰場上爭權斗勢,在金融領域也是變著法的比較誰發的錢更爛,魏國搞新五銖,吳國就發當十、當百的大錢,蜀國一看還能這么玩,當十當百太小氣,老子直接當千。這樣的錢幣,其信用度可想而知,全成一個笑話。
即便不論前朝,本朝高宗行新錢以代替開元通寶,結果也遭到了長安民眾的自發抵制,乃至于為之罷市。
金銀物理屬性穩定,其作為貨幣的優越性自不待言,而且也有人早就注意到了這一點。
王方慶就曾對李潼講過,嶺南特別是廣州等地,民俗就是以金銀當錢,一則嶺南多有金銀產地,二則廣州又是外貿集中地,參與交易的買賣雙方成分復雜,所以對貨幣的要求度就更高。
大行臺在行政手段上是要遜于神都朝廷,就需要在商業方面進行補充,需要刺激商貿,讓交易頻繁發生。采用金銀作為結算貨幣,也是促進商貿發展的手段之一。
但是這種變革,勢必需要一個接受過程。所以李潼還是從商賈下手,商賈們販殖為業、不事耕織、憑本生利,其對風險的承受能力自然要高過尋常小民,而且只要有利潤存在,就不患商業蕭條。
本身抗壓能力不弱,即便新法不合時宜,所帶來的反噬也有限,起碼不足引發大規模的社會動蕩,一旦有了成效,又能獲得最直接的反饋與收益,自然是最適合的實驗對象。
李光順對此考慮的自然沒有那么深遠,總之覺得少弟的決定就是對的,對此倒也沒有提出什么意見,只是點頭應是。
用過早餐后,楊思勖又來報庭外郭元振求見,李潼舉手吩咐召其人入內,卻見一邊的李光順欲言又止,便笑語道:“阿兄有話要說。”
李光順聞言后稍作遲疑,還是開口道:“郭元振才器的確不弱,但性情卻難恪守恭謹。我倒沒有太高明的觀人之法,也并不是說其人忠義有虧。但此類烈駒,還是需要且策且御。”
李潼聞言后便笑著點頭道:“阿兄良言,我記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