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星又攔了一個戴著工作牌的年輕女子才問清楚,我們一起發電吧節目組在三樓。
隨后,韓彬三人坐著電梯上了三樓,這層樓基本上都是節目組,每個辦公室的門前都貼著節目組的名稱,韓彬三人一直快走到盡頭的時候,才看到了‘我們一起發電吧’節目組。
節目組的門半開著,不過,包星還是禮貌性的敲了敲門,“咚咚。”
“您好,請問這里是‘我們一起發電吧’節目組嗎?”
“門口不是寫著的嘛,你們有什么事嗎?”一個留著長發,帶著發箍的男子問道。
韓彬直接進了門,亮出了警官證,“我們是警察,想找節目組的負責人了解點情況。”
“警察。”一個戴著眼鏡的高個男子問道,“你們找我們節目組了解什么情況?”
“你是負責人?”
男子推了推眼鏡,“我們節目的主持人,有什么事你可以跟我說。”
“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雙手抱胸,反問,“你沒看過我節目呀?”
韓彬道,“看過。”
“看過我節目,還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呀?”
韓彬正色道,“警察知不知道你的名字,跟問不問你的名字是兩碼事。”
對于普通人來說名字就是一個稱呼,但是對于警方來說不一樣,經常跟犯罪分子打交道,核實身份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假設,一個警員從其他渠道得知了涉案人員的姓名,自以為知道了對方的名字,沒有正式的詢問。詢問了半天、調查了半天發現名字不對,跟身份證上的名字不符合,那問題就大了。
這事要是傳出去,那個警員非成了笑柄不可。
有人覺得警方總是詢問一些明知故問的問題,覺得警方是在故意刁難或者沒事找事,其實真不是,而是按照警局的規定公事公辦,這就跟你去銀行取錢一樣,少一道程序也取不出來。
其實,之所以這么做還是保護老百姓的利益。
“我叫張義斌。”
韓彬說道,“把身份證拿出來。”
男主持人哼道,“誒呦,至于嘛,整個電視臺誰不認識我。”
之前,韓彬調查過明星的案子,知道這些公眾人物喜歡用藝名,具體所知有不少主持人也都是藝名,人們口口相傳的主持人的名字未必就是身份證上的名字。
包星伸手道,“身份證。”
“我沒帶,我真叫張義斌,這是我的真名。”
看不看身份證不要緊,關鍵是履行了這個程序,執法記錄儀都記住了,這就夠了。
韓彬繼續說道,“張義斌,你是我們一起發電吧節目的主持人。”
張義斌攤了攤手,“如假包換。”
“我們想跟你了解一些情況。”
“怎么了,為什么要找我了解情況。我大小也是個公眾人物,我也懂法,我覺得自己應該有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