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會奇怪,為什么毛易會愿意在特效上投入這么多?實際上算一筆賬就明白了。
19年的時候,一部投資兩個億的古裝劇,特效費用不超過5%。
換句話說,這個特效的價格為一千萬。
那么這個一千萬是個什么效果呢?
各種慢動作,招式的特效就只是出現一個形狀而已。
什么聲效啊,什么其他啊,各種各樣的情況,給人一種三毛特效的劣質感覺。
首先,這是仙俠戲。
仙俠戲和武俠戲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仙俠戲哪怕是一個龍套,其攻擊特效也不應該是近身肉搏!
而應該是斗法!
什么叫做斗法?
不是前世的那個什么斗氣化馬。
而是真真正正的法術!
就比如神族法術主要都是飛禽,什么鳳凰、鳥、鷹……之類的遠程法術,比如說什么火鳳燎原,什么鷹擊九天……這方面可以參考一些動畫的效果。
妖族的法術主要都是走獸的力量增幅,什么獅子、老虎、犀牛、熊……
大多數都是近戰法術,各種近身攻擊。
人族則大多數都是召喚和增幅。
可以召喚一些異獸,又或者是祭祀可以對于戰士增幅,從而讓人族爆發出驚人的戰力。
但戰斗力方面,總體而言是神族大于妖族大于人族。
魔族是獨立于三族之外,擅長的法術多以負面狀態和毒為主,屬于戰斗力最高的種族,但數量不多,處于被封印狀態。
后期神族被魔侵蝕,魔化神族與人妖兩族大戰,最終被人妖兩族封印。
而魔族自始至終都沒有蹤影,但這一次的災難,卻只是因為神王被魔化所致。
也是留下了一個后續。
如果這部戲賺錢了,或者沒有賠得超過50%,毛易就打算開啟續集。
甚至以后會以這個故事開發出電影宇宙也不是什么難事。
到時候弄個什么山海經出來,再加上一些名著啊,什么的,有的是可寫的。
原創劇情不是沒有人看,只是原創劇情往往風險很大。
然而毛易卻知道,在未來,IP是一個需要十分慎重考慮的事情。
不是說這部書火,就可以隨意拍出來的。
抄襲書固然會迎來一時的便捷、賺錢,但往往會損害到業內的積極性。
到時候真的要等到市面上全都是抄襲書,而原創書卻已經燒到可憐,又或者干脆就沒有的時候,那會發生什么事情?
顯然也就意味著小說的滅亡。
其實有的時候毛易對于廣電的一刀切實在是無力吐槽。
好歹也爭取一下,發布一條禁止抄襲的法令啊,結果到頭來,業內毒瘤,各種抄襲劇仍舊堂而皇之的備案,并且拍攝,從而賺到錢,卻盯著影視劇描寫中的脖子以下的描寫不放。
正常的體育運動,全都成了大頭娃娃。
最為讓人哭笑不得的一點就是,前世毛易曾經聽人說過,在知名的某站上,還流傳著禁止描寫人物造型的禁令!
比如今天穿了什么,戴著什么,背著什么,通通不能寫。
為什么?
為了方便影視改編,因為脖子以下不能寫!
可笑至極!
文學創作,就連人物造型都沒有,又如何能夠讓讀者對于你寫的主角感到認同?
雖然后來那家網站還推出了一個什么角色標簽,可以讓作者或者讀者自行設計角色。
然并卵,一個作者有那個時間設計角色,不如多更一些。
指望讀者?